每屆議會選舉期近,一些對投票冷漠情緒可能重現,認為議員辦事徒然,往往無補於事,因此放棄投票,或者只為順應親友,投其所好一票。我們生活在一個高度民主國家,對選舉政治居然有如此消極的想法,既可惜亦不能置信。
國民有投票權利以組成議會,令政府功能得以運作,同時也是我們的義務。議會操我們生活方式和質素的決策大權,我們憑選舉投票,推舉具備爭辯和執事能力的人,作為我們和議會的橋樑,這是投票義務給予我們的利益,因此無論杯葛或胡亂投票,都會破壞這度橋樑,不為自已的生活要求設想。
議員處理事務繁多
不少抱怨議員根本不能改變政策,但事實是否如此?只要我們平時略為關心議員的工作,尤其今天網絡傳訊如此發達的時代,議員不可能推卸向選民交代工作的責任。事實上,議員時常出現在自己的網站,向網民報告議事項目和進行情況,就本身代表選民的角色,交代成敗業績,因此,選民大有機會回應和批判。
在議會,議員經常提案爭辯的主要項目繁多,例如土地稅的徵收、交通運輸系統計劃、交通建設或改道如何影響居民和商業、公屋輪候、甚至計程車的操作和收費、公園、休閒、圖書館設施、多元文化活動、及兒童或長者的照顧等。
近年我們經歷過幾場危急災難,議員也曾應對和善後處理,這些都不是完全按既定政策和方法就辦得好的。
為市民爭取利益
關於引進建立賭場或體育館的提案不止在一個市議會出現過,議員在辯論中反映居民不同意見,曾被否決或擱置,但是提案在市選後的新議會仍有可能被重提辯論。又例如最近公車車廠興建計劃在議會中受到鄰近居民和團體的反對。議員亦多次就興建廟宇計劃,表達了選民的顧慮。不久之前,一則關於墳地興建焚化爐的計劃,居民在議員的協助下提出爭議後,成功獲得經營商重新規劃。
發展商與居民關於新建房屋的爭議亦屢見不鮮,議員在居民保障鄰近居住環境的要求下,為選民力爭權益的個案也不少。
其他許多小處事例:譬如應居民要求改善路面明亮、訂立更實際的街道泊車制度、為長者住戶清除門前雪壩等,各市議員都不遺餘力為選民爭取。此外,市議會員經常辯論和劃定各區的行業範圍,並訂定衛生及安全守則及其他地方法例,都關係我們的生活方式。
由此可見,我們放棄選舉議員的權利,也就是放棄尋求改善自己美好生活資素的途徑。認真做好準備去投票和日後繼續監察議員的工作,才是上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