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戰政總加圍欄 洋傳道人擬覆核
【明報專訊】曾經在政府總部外紮營7個月的外籍傳道人Bob Kraft擬入稟法院,挑戰行政署在公民廣場(即政府總部東翼前的空地)加設圍欄、要求集會須提前申請等決定。身兼律師團成員民主黨何俊仁質疑,行政署的決定「違背該處開放時所承諾的『門常開』政策」,公民廣場屬公眾地方,行政署只負責管理,不應有權決定市民可否使用廣場。
指妨礙市民表達意見自由
Kraft批評行政署的決定妨礙市民向政府表達意見、限制市民行使《基本法》保障的言論自由。他說要與律師團商討,才決定是申請法援還是自資提出訴訟,最快下周入稟。何俊仁引述行政署在2011年7月立法會一次內務委員會會議上的發言,指行政署曾承諾公民廣場內其中一條通道會24小時開放,現署方限制開放時間,違背承諾。
政府兩個月前在未有諮詢立法會情G下,封閉公民廣場,並在周圍加建約3米高圍欄。廣場在本周二重開,但每晚11時至翌晨6時關閉;公民廣場亦只會在周日或公眾假期上午10時至下午6時30分,開放給公眾舉行集會,擬集會人士須提早兩日向行政署申請,並須獲警務處長批准。
行政署指公民廣場屬政府物業,主要用於政府總部車輛出入及上落客,非公眾休憩用地,廣場自新政總啟用以來,一直維持周日及公眾假期開放,在指定時間集會。加設圍欄後,申請程序仍然沿用。另公眾毋須事先獲當局批准、可在添美道集會及向政府遞交請願信。若有市民提出司法覆核,行政署會請律政司協助。
學聯擬再申請公民廣場集會
學聯早前向行政署申請在9月23日至10月2日一連10日在公民廣場集會,被行政署質疑申請時間超越上述開放時間而拒絕,學聯最快今日再向行政署提出申請。學聯副秘書長岑敖暉說,今次提出的申請會按行政署框架,例如會列明在晚上10時45分結束集會,但相信獲批機會仍然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