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政府將立法規定私營骨灰龕須領牌,6月中前經營的龕場可向食環署通報,以便日後豁免或領牌。惟關注骨灰龕場團體發現,2012年被城規會煞停的蒲台島龕場,近日向食環署通報為「骨灰安置所」,質疑該龕場違反城規條例,又擔心署方日後容許一直未有經營或銷售龕位的蒲台島龕場,日後可取得牌照。 地政處曾視察未發現經營 地政總署表示,離島地政處職員近期曾到上址視察,未發現有人在上址經營骨灰龕場。規劃署表示,蒲台群島發展審批地區核准圖規定,在蒲台島上經營龕場須向城規會申請規劃許可。對於島上疑有龕場,規劃署會調查,若證明有違例發展,會採取執管行動。 不過,食環署確認,6月20日接獲蒲台島兩間私營骨灰安置所提交資料,並於7月11日到有關處所蒐集資料及拍照,現正核實有關資料,但未有回應有關公司是否已出售龕位。 團體質疑違城規例 各界關注骨灰龕法案大聯盟負責人謝世傑表示,蒲台島骨灰龕場2012年被城規會煞停及凍結用途,當時島上的山頭有多塊混凝土板,及後已生滿雜草。惟居民近日發現有人有所動作,斬去雜草,又一度在混凝土板上貼上數字作紀號。謝世傑質疑,涉事公司向食環署申報為「骨灰安置所」,意味其已違反城規條例。 食環署指出,《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草案》通報計劃,旨在邀請於6月18日公布草案前已存在和營運,及有龕位已安放骨灰的私營骨灰安置所,至今接獲132間龕場交資料,14間不在「私營骨灰龕資料」內,至於一直未曾經營或銷售任何龕位的龕場能否獲發牌,該署稱要交由日後成立的發牌委員會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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