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胞胎女兒溺死 涉案父獲釋
臥底套供詞不可作呈堂證據
(紐芬蘭省甘德5日加新社電)警方所謂「大先生」(Mr. Big)查案手法遭法庭批駁﹐裁定所涉案件的當事人哈特(Nelson Hart)周二獲釋﹐他也不會再因雙胞胎女兒溺水死亡案面對新的審訊。
哈特的雙胞胎女兒﹐於12年前在紐芬蘭省甘德湖(Gander Lake)溺水身亡。警員以「大先生」手法套取他的供詞。所謂「大先生」調查技巧﹐包括臥底警員假扮黑幫分子﹐吸引嫌犯加入一個虛構的犯罪集團﹐目的在套取犯罪口供。
在哈特的個案中﹐有警員喬裝黑手黨成員﹐聽取哈特講述﹐他如何溺死女兒﹐將她們推落湖中。
加拿大最高法院上周四裁定﹐臥底警員以「大先生」手法得到的供詞﹐不可用作呈堂證據。該裁決維持了2012年上訴庭的裁決﹐推翻2007年哈特一級謀殺的判罪﹐以及終生監禁、25年之內不得假釋的裁決。
現年45歲的哈特坐牢9年後獲釋。檢方因缺乏證據﹐撤銷對他的謀殺控罪。
省法庭法官佩德利(David Peddle)說﹕「此案就此了結。」
該對孿生姊妹之母、哈特前妻希克斯(Jennifer Hicks)也在法庭上﹐她面無表情﹐離開法庭時未作評論。
2女母親聽審木無表情
檢方主管莫洛伊(Donovan Molloy)稱﹐檢方無法令本案重審。他說﹕「加拿大最高法院上周的裁定﹐拒絕接受哈特先生向便裝警員的供詞﹐從而令我們沒有充足證據﹐無法達到檢控標準﹐而這些標準才令判罪成為可能。」
有人問及﹐是否哈特將面對較輕控罪﹐例如刑事疏忽﹐莫洛伊拒絕評論﹐僅稱會考慮任何新的證據。他也不願意評論﹐是否哈特會以誤判為由索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