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難打掉「分心駕駛」告票
加辣法規若通過 警執法將更嚴
【明報專訊】安省政府預計將於今年秋天推出新法例,提高「分心駕駛」(distracted driving)的最高罰款至1000元並扣三分。有告票專家表示,新例若通過,表明省府對「分心駕駛」加強重視,警方的執法亦會變得更嚴格,這意味着會加大打掉該類告票的難度。
據安省省警提供資料,今年迄今為止已發出9,882張「分心駕駛」告票。本省去年共發生了包括各種原因在內的交通碰撞事故8,400宗,今年截至6月30日,交通事故達到4,330宗,其中致命事故達到31宗。
已發9882張「分心駕駛」告票
安省高速公路安全組警長施密特(Kerry Schmidt)表示,按照交通法規定,凡是開車時手持通訊設備(communicating device)都被視為「分心駕駛」行為,並且僅限於通訊設備。他說:「如果一個人手上拿着咖啡或者報紙,理論上來講我們不認為這比用電子設備與他人進行交流更加分散開車的注意力。」
但這並不代表人們就可以隨意的在開車的時候做其他事情。施密特表示,在安省交通法的「不小心駕駛」(careless driving)條款中就包括了上述這些行為所造成的交通事故,罪成罰款金額最低400元,最高可達2000元,扣6分。此外,駕車時觀看娛樂節目也違反了另一項「觀看娛樂設備」法例,可被罰款110元。
施密特還表示,除非司機是在緊急情況下需要致電911,可以被視為是「分心駕駛」行為的例外,不過他亦建議這種情況下司機亦最好安全停靠在路邊求助,以免令情況變得更加糟糕。
G.I.R告票(法律)服務的鄭先生認為,新法例有可能將最高罰金提高至1000元,但這僅是主事法官賦予的最高權利,意思是當你不認罪進入到上訴法庭之後,法官有可能將你的罰金提高至一定金額,若新例被通過,這個金額將達到最高1000元。
而對於一般的「分心駕駛」行為,警察只會按照現行的標準罰款金額填寫罰單。按照現有的罰款標準,分心駕駛可被罰280元,但無需扣分。
「我打了這麼多年告票官司﹐都沒有見過一宗因分心駕駛而罰到最高金額的案例。但分心駕駛造成車禍、傷及他人又另當別論,要視每個案件的情況來看。」鄭先生續說:「扣3分對很多人來說都很緊張,但人們不知保險金是否會提升並不是看你的分數有多少,而是看你的行車紀錄,若沒有發生過事故便不會影響到保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