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前政務司長許仕仁涉收受新地聯席主席郭炳江及郭炳聯等4人,提供免租入住禮頓山相連豪宅等利益案續審。主理新地租務的高層雷霆昨供稱,SARS肆虐令香港樓市受挫,2003年至05年租金變化不大;而許仕仁租住的禮頓山單位,05年4月合約收取月租5.5萬元,至6月、即許上任政務司長前的新租突升至8萬元,對於「突然」加租,雷霆表示﹕「唔知點解。」 指2003至05年租金無大變化 現任新地執董的雷霆於1977年入職,主理集團物業的銷售、推廣及租務。新地旗下負責豪宅租務的子公司Singature Homes,前董事總經理趙靖詩須向他報告工作。雷霆接受控方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提問時稱,03年11月及05年4月,他代表新地旗下迪豪有限公司作為業主一方,與許仕仁(66歲)旗下高品質企業,簽訂20B室的首兩份租約,均訂月租5.5萬元。他回應主審法官麥機智時,憶述簽訂第二份租約前,與趙討論租金與首份租約是否有別。雷認為03年SARS後市道欠佳,直至05年無大變化,租金水平大致相若。不過,法官藉文件指出,兩個月後20B室簽訂第三份租約,月租升至8萬元,雷表示不知箇中原因,但他補充,大致記起該時段市G與「03至05年差唔多」。 「無留意」起租後才簽租約 控方指出,兩份租約簽訂日,均為起租日之後,雷對此多番表示「無留意」。控方再問「日子是否重要」,雷同意重要,「但不是我的職責範圍」。他說,多與同事和下屬討論租金,認為其他條件已由下屬確認,便應要求簽名,「簽黚痊蠾n多,每日簽好多文件」。他亦不知許的單位沒有收租。趙要求他簽訂租約,他只顧及租金是否乎水平。雷表示較緊張20B的租金水平,曾與趙商量,並叮囑趙要以市值租金租出單位。雷又指出,禮頓山02年發售不久,有人(即包括郭氏三兄弟的管理層)曾表示許仕仁可能租住禮頓山6座20A、B室,他與項目經理胡茵芬曾討論單位的簡單裝修。 指郭炳湘獨力反對ICC租予瑞信 雷霆表示,他負責新地的銷售及租務,包括洽談「重磅」租客租用集團物業。07年他忙於為尖沙嘴環球貿易廣場(ICC)招租,與投資銀行瑞信洽談。他指出,董事會內全體贊同,惟郭炳湘獨力反對。郭炳湘曾發電郵表明不同意此租約,更發出語帶恐嚇的信件,雷表示「令我困擾」。郭老太鄺肖卿及後出手,向各董事發信支持通過租約。董事會於08年1月17日會議通過與瑞信合作,但他指當時郭炳湘令「開會氣氛好差」。 明報記者 何偉 【案件編號:HCCC9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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