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在巴基斯坦出生成長的31歲男子Mohammad Sajjad,15年前來港生活,取名「阿成」,娶了港人太太,雖未能讀寫中文,但能操流利廣東話。從事回收業的他,本月17日涉及傷人案被捕,被帶返警署後,他稱警方說無法找到其母語的傳譯員,結果被扣留25小時才獲准保釋,至今未落口供。多個團體對阿成遭遇感驚訝,認為警方既未能在短時間內為疑犯錄取口供,又不容許事主及早保釋,做法不合理,希望警方改善有關程序。
本月17日下午,阿成在上水清城路做回收時,報稱以500元向一名男子收購一部名牌電視,其後另一男子聲稱是物主要求取回,兩人爭執,對方報警稱遭阿成踢傷眼,阿成涉嫌傷人被警方拘捕。
做回收 錢銀爭執涉打人
阿成被帶署後,警方因無法聯絡巴基斯坦語傳譯員,致遲遲未能錄取口供,他說曾向警員說自己懂英語,廣東話亦流利,要求用廣東話落口供,但警方說要按規矩以其母語為他落口供。阿成又建議聯絡在法庭當傳譯員的友人協助,亦被警員拒絕,結果他被扣留25小時,仍未錄取口供便獲准保釋,本月底返署報到。阿成說,他踏入警署時曾見到另一同鄉在傳譯員陪同下錄口供,不明白他為何要苦等超過一天仍無法錄口供,「知道警方有辦事程序,但有冇方法改善?唔使無喇喇等咁耐」。
警:有按程序試找傳譯
警方發言人稱,案中42歲姓林男子與31歲南亞裔男子(即阿成)在上水清城路因金錢問題爭執,林眼部受傷,南亞裔男子涉嫌襲擊被捕,已獲准保釋候查。警方指已按既定程序嘗試安排已登記的傳譯員為被捕人錄取口供。記者追問警方是否已為阿成落口供,警方稱沒有補充。
須母語落口供確保有效
根據2008年3月12日立法會討論「警方推行措施照顧少數族裔的需要」的議題中,前保安局長李少光曾表示,警方如需要為少數族裔人士提供傳譯服務,會邀請已向司法機構註冊的兼職外語傳譯員協助,但傳譯員到場時間受多方面影響,因此沒有規定傳譯員到場時限。為確保錄取的口供有效,會面時除非疑犯提出使用另一語言,否則必須以其母語進行,口供亦須以其母語書寫。
本身是執業大律師的融樂會執行委員會主席吳靄儀表示,經常收到少數族裔因欠缺傳譯員而得不到合適服務的求助,已多次促政府改善,惜均沒正面回覆。
吳靄儀:應及早讓保釋
她批評警方在處理阿成事件上手法不當,如因無法找到傳譯員落口供,就應及早讓他保釋,而非扣留25小時,令他無故失去人身自由;而且扣留時過長,亦會影響錄口供的情緒及精神,影響口供質素,故希望警方改善有關服務。
立法會議員劉慧卿亦認為警方是次處理手法不應該,因警方手上有傳譯員名單,應盡快通知傳譯員前來工作,而且錄取口供亦非只有筆錄一種,亦有其他方式如錄影等。
立法會議員梁耀忠則說,警方可扣留疑犯最多48小時,認為今次處理程序無問題,因警方要確保口供質素,避免上庭時被推翻,有必要以疑犯的母語做筆錄,對因無傳譯員而扣留25小時,他形容「愛莫能助」。
大律師陸偉雄說,印尼及巴基斯坦語的傳譯員在本港數目不少,每個警區都有相關名單,警方不難找到。他認為今次事件或有警員處理失誤,致扣留25小時後仍未能錄取口供,建議事主向投訴警察課要求交代。
明報記者 曾映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