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港大深圳醫院不但入不敷支,還連累港大遲遲未能收回墊支款項,至今已累積至2億元。消息指出,港大校委會察覺問題後急找法律專家研究2011年時任港大校長徐立之與深圳市長許勤簽訂的合作協議文件,有分析指該協議並未有交代如何處理墊支款項問題,對於欠款如何處理、誰是欠款人等都沒有明文交代。 該合作協議有提及深圳市政府負責首5年營運開支,而「醫院開業5年後,依靠自身業務收入實現收支平衡,政府不再安排基本醫療服務財政補貼」。當中列明深圳市政府的義務之一,是「按照雙方約定的方式,向醫院提供投入和補助資金」,而港大的義務之一是「醫院開業5年後,依靠自身業務收入實現財務盈虧平衡」。 實際欠款者是醫院 不過,有關協議只提到深圳市政府向港大深圳醫院提供資金補助,卻沒有對港大墊支後回款的機制,雖然深圳市政府與港大代表會面時承認要承擔那些墊支,但實際欠款者卻是港大深圳醫院,所以深圳市副市長吳以環才會提出要待醫院財力許可時才能支付該筆款項。 據了解,港大校委會發現遲遲未能收回所墊支的款項後,急急找法律專家研究合作協議的文本,發現協議在欠款機制上不夠完善。 有校委會委員形容,港大深圳醫院的構想是很好,大家看到美輪美奐的醫院大堂時,也以為計劃會成功,當時沒想到由於醫療價格受制,令私家診症的收入未能應付公家醫療的支出,而港大未能收回墊支款項亦是始料不及。 2億佔港大去年流動現金4% 2億元對於港大來說並非小數目,根據港大及其附屬公司的財務報告,去年盈餘約23億元,而現金及短期存款為50.8億元,換言之,2億元相當於港大去年所持流動現金的4%。現時該筆墊支款項是由港大支出,港大醫學院只是服務提供者,提供醫生人手到港大深圳醫院工作,但有港大消息人士擔心,若一旦墊支的款項未能收回,可能會有聲音認為應由醫學院埋單,屆時會有更多內部爭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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