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倫多24日加新社電)豐業銀行(Scotiabank)同意以庭外和解方式﹐解決一宗有關拒付加班費的集體訴訟案。銀行承諾在和解案批准後﹐支付有資格成員應得未得的加班費。
不過同樣面對加班費訴訟的加拿大帝國商業銀行(CIBC)說﹐它會上庭抗辯。
豐銀未公開和解詳情﹐內容需待法庭批准﹐但一名發言人周四稱﹐對豐銀來說﹐和解金額「在財務上對它不算沉重」。
批准和解案的聆訊﹐預定8月12日在多倫多舉行。
豐業銀行一名個人業務代表富洛卡(Cindy Fulawka,圖1)﹐2007年12月提出訴訟。她尋求代表5,000名豐銀個人或高級銀行業務員、理財顧問及小企業帳戶經理﹐控告豐業銀行﹐追討超時工資。
她在訟狀中說﹐豐銀違反《加拿大勞工法》(Canada Labour Code)中﹐加班費最低標準、以及僱聘合約的規定﹐並將應付未付的加班費據為己有。
訴狀稱﹐豐業銀行製造「一個工作環境與氛圍﹐集體訴訟成員必須超時工作﹐才能完成獲指派的任務﹐它也落力阻止僱員申請或獲取未付的加班費﹐未保留他們的超時工作紀錄﹐並強加一份超時工作政策﹐為支付加班費帶來非法障礙」。
除了工資損失﹐訴狀也要求銀行改變其加班費政策與做法。
豐業銀行周四稱﹐假如法庭批准和解案﹐銀行將邀請集體訴訟所有有資格成員﹐申請任何訴狀所稱期間應得未得的加班費。
富洛卡1986年入職豐銀。她在申訴書中說﹐她平均每周加班5到15小時﹐以達到工作及銷售要求﹐但無獲得加班費。
2013年3月﹐加拿大最高法院為一宗針對豐業銀行、另一宗針對加拿大帝國商業銀行的集體訴訟掃清道路。兩宗訴訟中﹐上萬名員工追討未獲得的加班費。
帝銀周四發布一份聲明稱﹐它計劃上法庭作出強烈抗辯。
該聲明表示﹕「帝銀的加班政策清晰、簡單易得﹐超過加拿大司法規定標準。依據我們的政策﹐要求合資格僱員從事超時工作時﹐都會支付加班費。」
安省一間法庭去年也批准針對滿銀利時證券(BMO Nesbitt Burns Inc.)加班費的集體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