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警員佩攝像機防濫權
處理精神病患提84項建議
【明報專訊】去年夏天發生多市18歲青年耶添(Sammy Yatim)遭警員9槍轟斃事件後,退休最高法院法官伊科布奇(Frank Iacobucci)應警察總長布萊爾之邀撰寫報告,昨日他發表報告,報告內作出84項建議,其中包括加強對警員的精神健康訓練和支持,重點是建議警員身上佩戴攝像機。布萊爾表示會考慮逐步落實報告內的建議。
伊科布奇法官與4個家庭進行過談話,這些家庭都有成員被警察打死。此外法官還與20位警員溝通,其中3人曾經開槍射殺過平民。
經過一番調查之後,法官向警隊作出建議,建立一個綜合性的警察和精神健康監督(Oversight)機構,同時在聘用警員時,要有精神問題專家參與。
此外,報告還建議給前線警員配備非致命性武器電擊槍,還要給總是在第一時間趕抵危機事件現場的警員,在其身上佩戴微型攝像機,因為他們最有可能接觸到精神病患。
華人社區的倡權律師吳瑤瑤表示,雖然伊科布奇法官提出的建議多達84項,但她覺得最有效的,就是要求前線警員身上佩戴攝像機。
「因為警察在處理這些危機事件時,動不動就拔槍,往往是先做了再寫報告。但如果他們的行動都會留下記錄,那麼警察在行動之前就會考慮清楚行動的後果,考慮好了才拔槍。雖然這樣不能完全避免再發生類似的事件,但隨意拔槍的事情還是應該會少一些。」
伊科布奇法官也建議,要多倫多警隊研究使用電擊槍帶來的醫療問題,因為有不少團體宣稱,在某些情況下使用電擊槍,會危及中槍者的生命。因此他表示,使用攝像機和電擊槍,都要嚴格規範、紀錄和研究。
目前,多倫多警隊中只有主管級警官和特警才有電擊槍。去年秋季,警察總長布萊爾向警政委員會提報告,要求額外地為184名警官配置電擊槍,但這一申請卻被警委會否決。
警察總長布萊爾昨日表示,「這份報告肯定不會被塵封,這將是一份會有愈來愈多呼聲的報告。我們會以時不待我的態度,實施這84條建議。」
而對於這份報告能否被警方採納並實施,吳瑤瑤律師表示謹慎的樂觀。
「以前已經有過很多的類似調查和報告,我記得的就有3個,每個報告都提出很多的建議,但到目前為止警方都沒有實施過。而這次因為是有一位退休的最高法院法官來主持調查,而且調查本身是由警方自己來啟動的,希望這次多倫多警方能將建議最終實施。」
伊科布奇法官的建議還包括,在每個分局內都安排有一名主管級警官,且這名警官有過成功處理精神病患危機的經驗。而且,警方還要擴展與醫護人員的合作,建立更多的精神病患危機應變小組。
耶添於去年7月27日在多市搭乘一輛街車,街車駛近登打士西街夾Bellwoods Avenue時,他當時拔出一把利刀,嚇得車上的乘客紛紛逃離。聞訊趕抵現場的警員之一福西洛(James Forcillo)連轟9槍將耶添擊斃。事後多個人權壓力團體都認為警方是濫用武力,而涉案的福西洛警員目前面臨二級謀殺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