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法案倡 座駕藏黑槍可扣車
(多倫多23日加新社電)安省自由黨後座議員提出法案﹐建議授權警方﹐如有發現人們在車上收藏非法手槍﹐可扣押那些汽車。
多倫多省議員科爾(Mike Colle)周三重提私人法案﹐贊成擴大警方權力﹐在發現車上有非法手槍後扣押汽車﹐並吊銷司機的駕駛執照。
他說﹐在目前情況下﹐人們很容易在車上存放危險武器﹐駕車四處跑﹐警員沒法制止。
科爾在提出法案時說﹕「目前聯邦法律是笑話一則﹐警員發現某人車內有槍械﹐當事人可以說﹐這不是我的車。」
科爾說﹐希望這項法案有遏制作用。目前﹐警員發現某人車內有非法手槍﹐幾乎不可能按照《刑事法》起訴和定罪。
前省內閣廳長科爾說﹐新法案並非針對守法槍主﹐但罪犯帶着上膛槍械到處跑﹐他們知道﹐警員沒他們奈何。他說﹐聯邦政府監管槍械擁有權﹐省份負責道路安全和車輛牌照。
私人法案沒有政府支持﹐一般很難通過。社區安全及懲教服務廳廳長納啟(Yasir Naqvi)沒說﹐自由黨多數政府是否支持這項私人法案。
安省新民主黨領袖霍沃斯(Andrea Horwath)說﹐她贊成禁止手槍﹐但她先要審閱科爾的法案﹐再作評論。
科爾早在5月時已提出上述法案﹐但安省6月舉行省選﹐法案自動取消。
該法案提出﹐罰款設在2,000元和10,000元之間﹐刑期不超過6個月。司機帶著非法手槍駕車﹐罪名成立﹐初犯吊銷駕駛執照1年﹐再犯吊銷駕駛執照5年。第三次犯法﹐駕駛執照無限期吊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