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場私發告票屬違例
泊車管理公司被控75次
【明報專訊】多倫多市政府禁止私人公司在私人停車場對非法泊車開罰單。但在多市一些地方﹐包括士嘉堡和怡陶碧谷﹐仍有公司自行開出罰單。尤其在醫院附近的停車場﹐人們為躲避醫院昂貴的泊車費﹐而泊到外面。
目前﹐多市有數間公司開罰款﹐規模最大的是一間叫做「泊車控制單位」(Parking Control Unit)的公司。該公司在皮爾區賓頓市註冊。因他們違反多倫多市府的停車場罰款禁令﹐遭到市府提出檢控75次﹐並被判罪名成立5次。但該公司上訴後判令被推翻。目前﹐新的審判將在秋天進行。
多倫多市府泊車執法部門的薩莫斯(Kevin Summers)表示﹐市府2004年批准的附例指出﹐如果在私人場地要求支付泊車費用﹐則相關人士必須取得牌照。
由於接到對「泊車控制單位」的投訴﹐市府進行了調查並提出檢控。該公司受到的檢控迄今是最多的。
但該公司的律師派迪(Laszlo Pandy)稱﹐多倫多市府打算壟斷私人場地停車場的控制。
他表示﹐該間公司早在多市附例生效之前就開始巡邏私人停車場。私人停車場之所以聘請這類公司﹐因為他們被無證停車淹沒﹐別無選擇。
該位律師稱﹐他的客戶之所以不顧多市政府禁令﹐因為2007年上訴法庭有一個判決﹐判定一間私人停車場公司可以向非法泊車開罰單。
根據他們研究﹐多市的附例﹐針對的是未經同意的無證泊車﹐而根據上訴法庭的判令的含義﹐如果是「同意」的無證泊車﹐市府附例就管不了。
為此﹐他們創造一個雙方同意的場合。他們在停車場的進口處做了標誌﹐講明在此間停車的條件。如果司機駕車進入停車場﹐就算是同意了他們所列的各項條件﹐與「泊車控制單位」形成合約關係﹐並會接到他們的發票。
該公司至去年為止開出的罰單是標明「非法侵入啟事」﹐但如今據稱已經改為「發票」。
萬錦市議員何胡景昨天向本報稱﹐萬錦和多市一樣﹐也是鼓勵業主如果發現非法泊車﹐向市府附例執法人員報告﹐由市府負責開罰單。
被問及如果市府人員未及時反應怎麼辦。他稱﹐市府執法人員都有安排﹐一日三班﹐每周7天。
私人公司開出的泊車罰款的「詭計」是﹕罰款金額很高﹐比如350元﹐讓司機看了嚇一大跳。但如果4天內付錢﹐那麼只需付25元。司機鬆了口氣﹐就付錢了。
了解情況的市民﹐對這類罰款單是置之不理。但多倫多警方卻勸人家付錢。警方一位發言人表示﹐雖然不付私人公司罰款單﹐不會影響司機的駕駛紀錄﹐也不會影響更新駕照﹐但卻可能影響信用評級﹐或被追債公司騷擾。
不過﹐全球最大的信用評級公司Equifax則聲稱﹐他們並不將私人或者公共的泊車罰款,計入評級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