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有報章報道駐港解放軍在大帽山頂建設一個軍用雷達設施及軍營,卻不在港府《軍事設施禁區令》公布的19幅軍事用地之一。港府昨接受查詢後,沒正面交代有關設施的成立及用途,只強調駐軍「防務運作的內容涉及軍事機密,不便公布」。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成員陳家洛指出,軍事土地位置應公開,亦非要求公開內部軍事機密,故將在立法會9月復會後跟進事件。 不在19幅軍事地之列 《蘋果日報》昨報道,港府於2011年開始在大帽山頂批地約10萬呎予駐港解放軍,興建軍用雷達設施及軍營,並有軍人駐守,有關設施並非受《軍事設施禁區令》所規管的軍事用地,反而是受《受保護地方令》規管。 稱屬軍事機密 不便公布 政府發言人昨回覆,根據基本法,中央政府負責管理特區的防務,按《駐軍法》港府應支援駐軍履行防務,但防務運作的內容涉及軍事機密,不便公布。駐港解放軍回覆稱,「防務運作屬軍事秘密,不便公布。」 在大帽山的解放軍雷達基地旁邊,亦興建有兩座建築物及一個籃球場,站內有穿著迷彩軍服的軍人駐守。大帽山上亦有民航處及天文台的雷達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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