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事特權 嚴重罪行不適用
[2014.07.12] 發表
【明報專訊】愛都大廈女子墮樓事件未知是否另有內情,由於涉及美國駐港總領事館人員,警方極度重視,將詳細調查是否涉及刑事。中國有份締結的《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部分條文在港適用,規定本港必須保障駐港領事人員人身不受侵犯,包括不得拘捕領事人員。
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立法會議員湯家驊表示,一般而言,領事人員捲入刑事案是否獲豁免刑責特權,端視其所屬國家是否申報特權。他指出,主權國一般只會保護重要的領事人員,如總領事或副總領事等,但如涉及嚴重罪行如謀殺,即使主權國申報,仍需交由法院判決該等人員是否可享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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