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市民宅水費「天價」8200元
市府稱水表沒壞須照付 戶主誓抗爭
【明報專訊】 烈治文山市一位市民,今年初收到一張8200元的「天價」水費帳單。這位名叫薩珀尼科夫(Igor Sapojnikov)的市民聲稱,他沒有用過那麼多水,即使要對簿公堂也不會委屈地繳費。而烈市政府在確認薩珀尼科夫的水表運作良好之後,決定仍舊依照水表的讀數要薩珀尼科夫付帳。
薩珀尼科夫的水表顯示,從去年12月至今年2月間的103天時間內,他家使用了300萬公升的自來水,平均每天使用2.9萬公升。以普通浴缸裝滿水約300公升計算,薩珀尼科夫等於每天要使用280多個浴缸的水量。
薩珀尼科夫表示﹕「我沒有用那麼多的水。他們在我的水表上做手腳。他們測試的是錯誤的水表,我有照片為證。我會在法庭上跟他們抗爭。」
上個月薩珀尼科夫曾向烈市議會提出申訴,稱這張水費單顯示他的用水量比以往增加了31倍,明顯不合情理。市議會要求市府工作人員進行調查,並在本月將調查結果上報。
在本周一晚舉行的市議會會議上,市府的調查報告稱,安裝在薩珀尼科夫家的水表,在給出每日2.7萬多公升用水的讀數時還是運行準確。這個水表構造簡單,但非常可靠,所以才成為市府收取水費的唯一依據。
最後市議會表決時,4名議員投票贊同薩珀尼科夫的觀點,認為應該按事主過往的平均水費來計算。而大部分議員則認同市府報告,要求薩珀尼科夫交水費,但可免息分期付款。
市議員廖立暉表示,市府附例明確規定,市府收取水費的依據就是水表,除非能證明水表故障,否則不管水費的數額多少,都要如數繳納。
廖立暉說﹕「烈治文山市是從約克區域購買自來水,約克區域政府向烈市政府收一個總額水費,而市府就要依據各戶的水表讀數向市民收水費。水表顯示多少就是多少,否則不顧水表是否出問題,家家戶戶都說自己是例外,那這水費就沒法收了。
「如果這位市民不按水表交費,那多出來的水費,就要均攤到其他市民身上。我作為市議員,沒有權力去要求市民去分擔。這不是要故意冤枉這位市民,但這隻鑊總要有人來揹,市府不能揹,那就只有他自己揹了。」
雖然薩珀尼科夫一直聲稱水表有問題,但烈市政府找了兩家承包商進行檢驗,都沒查出問題。後來又要求薩珀尼科夫自己去找檢驗機構檢測,還是沒有查出問題,這才讓烈市議會有依據要求對方繳費。
廖立暉說,他的選區內之前也有市民收到過「天價」水費單。沒有8000元那麼多,但也有6000多元的,最後大家看水表,水表沒問題就要交費。
烈市政府前日發出的緊急新聞通告稱,水表極少出問題,就算有問題,也只是會讀少了或者乾脆不讀了,這樣的情況下,反而是對市民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