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不一樣的媽媽,造就了這樣的女兒——翁靜晶;眾人眼中的女強人。50年來女兒身分與26年為人母的經驗,翁靜晶50歲生日(農曆四月十一)在凌雲寺分享「女兒」與「母親」角色的甜、酸、苦、辣味道。童年時,她跟媽媽趙小瑜相處的苦與辣,還有跟女兒劉萬儀與幸儀的酸與甜,混和在一起是濃濃愛的味道。
去年六月,翁靜晶丈夫劉家良離世,細女幸儀現在英國發展,今日母親節只有長女萬儀相伴。兩母女的慶祝節目就是到庵堂。
「自家良去世,每逢大節日我也會到凌雲寺拜佛跟出家人一起,要是留在家中總會記掛去年這日子家良還在身邊,難免有悲傷感覺。這間寺的師傅跟我講佛偈,放下對生死與情感的執著。適逢母親節當日是寺的舊主持釋慧皆90歲生日,我跟女兒會到寺一起慶祝。」
翁靜晶跟女兒很親密,她是一個愛講邏輯與道理的媽媽。女兒小時候已接受訓示,媽媽是首次做媽媽的角色,並不專業,正如孩子是首次為人子女,也不見得專業,大家就不能要求太多並且要遷就了。家政與烹飪有專業課程,但沒有專業媽媽或子女的學位可攻讀。母女之間要揣摩,需要時間磨練與體會;她跟兩女兒就是這樣相處。
講邏輯與道理媽媽
不過,翁靜晶的理論並適用於小時候她跟母親趙小瑜的相處。由於她的父母離異,她跟媽媽在單親家庭成長。
「一般人會以媽媽作榜樣,但我沒有這人版。每人對人生的投資範疇不同,舊社會大部分的女人會以家庭與子女為自己的全部,百分百投入,有人望老來有所依靠,亦有是無私奉獻。我的媽媽是走在時代尖端的人,她的理論是對子女投資是沒有回報的,所以她分給子女的照顧時間若以10分為滿分,她只付出0.5分。她的時間投放在賺錢與尋求自己快樂的目標上。我不會評論這是對或錯,當然也影響她與子女的關係,而她最重視的是自己的愛人與第二段婚姻。」
童年似軍訓不准哭
「我有哥哥與弟弟,媽媽開宗明義不喜歡女兒,認為生女是多餘的。我在成長階段她很少跟我有攬或抱的身體接觸,我並非在母親的懷抱長大,感覺周圍是冷冷的。15歲前,她帶我出街食飯的次數我可以數出來,記憶中只有一次去公園玩。最難忘是她有日說要帶我去荔園玩,要我小睡後便出發。我睡醒了卻見不到媽媽,婆婆說她往打通宵麻將不會返家了。我好傷心,等媽媽回家問為何騙我?我記得她說: 『這個故事教訓你希望愈大,失望愈大。』在媽媽的軍訓下,我不准哭,哭了博不到同情只會換來打一身,反抗只有更悲慘下場。有次我反抗後奪門而出,背後傳來『噹』一聲,是一把菜刀飛劈到門柄的聲音。」這就是苦與辣的童年回憶。
認識劉家良感受愛
翁靜晶認識劉家良時年紀很輕,兩人年紀相距30年,在眾人奇異眼光下組織了家庭。她說家庭的愛與溫暖是劉家良給她的,跟他認識才有機會學習每人在家庭的角色與維持家庭。劉師傅帶她買鞋時會按鞋是否頂趾,這些是家長做的事,過往她未感受過。
「家良給我的愛不單是丈夫的愛,還包含了家長的愛。以前我對人不信任、步步為營,因為他,我重建對人的信任,後來我生孩子,投放在女兒身上的愛更補償了我的童年遺憾。他給我一個家庭,無論發生什麼事情,我也要維持這個家,我從沒有考慮離婚,更辛苦也要堅持到底保護家庭。我們養育兩個女兒,他是一個好爸爸,他調教了兩個好品格的女兒。有次我發覺擺在車房的車撞甩了K把,家良笑笑口認罪。其實是初獲車牌的女兒撞爛了車,她也即時自首,故事是父女頂包案。」
舊思想望女嫁得好
翁靜晶受軍訓的童年也影響她對女兒的培育,溺愛與名牌,兩女兒也未享受過。
「她們自小習慣很樸實生活,我在夜冷店買一元一件的衫仔給她們穿著。我現在用80元的手袋,有人送了名牌手袋,女兒也不肯用,情願賣掉手袋將錢做善事。讀書時零用錢花光就沒有了,遺失電話就自己儲錢再買,在英國遺失了信用卡沒有即時救濟,她自己想法子笑言要掘樹皮吃。」
原來翁靜晶兩女兒也不愛讀法律,但媽媽的威嚴下已獲律師執照,細女後來愛上法律以此為事業,但大女卻愛演藝工作,媽媽不作阻撓。
「她們初時也提出想讀設計、藝術,我說可以,但要自己賺生活費與學費。我跟她們分析,花時間讀一個專業何不選擇有保障的科目。兩個人競逐同一個跟法律無關的職位,但有法律的基底,公司聘請了你就是增值。現在大女想在外國演藝界找機會,縱使我不贊成但她可自由選擇,我的舊思想女孩子最緊要嫁得好就可以了。我也做過藝人,知道這圈子要有運氣、潛規則,成就不由自己操控。只怕明星夢醒時,只換來滿皺紋的臉與一箱箱的衫。」
母女拍片教人烹飪
翁靜晶跟女兒有甜蜜時刻,兩人計劃玩親子互動,母女拍視頻上載YouTube教人烹飪。自劉師傅離開後,母女也皈依了;每晚也同誦經迴向給劉師傅。
「26歲的女兒肯每日相陪念經當然心甜,不過,每次想到她要到外國找尋自己的夢想,我就有心酸感覺。有次我們見樹上有兩隻雛鳥掉下來,我將BB放回巢堙C我跟女兒說BB長大後會飛走,只留下空巢令人感觸。女兒知道我在暗示,回答說: 『這是自然定律! 』」看來媽媽也要讓女兒飛,接受這個空巢論。
記者:唐嘉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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