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王祖賢早前從外地返港,上月被傳媒拍下在香港的情G,她日前入稟高院控告壹傳媒及其名下報章和雜誌誹謗。王祖賢在入稟狀指,壹傳媒有限公司旗下《蘋果日報》、《Face》及《壹周刊》先後於今年8月23至29日,以書面及網上形式出版及刊登對王祖賢構成誹謗的文章,令其聲譽及事業受損,要求法庭頒令禁止壹傳媒及上述報章與雜誌再以書面或網上刊登誹謗文章,並要求他們賠償損失。 王祖賢已返加拿大,近日未有見到網民尋找到其蹤[,她當時為了證明顏容未變,由朋友代拍照放在網上,不過回到加國卻歸於平靜,未知她是否真的有意復出。 【入稟編號:HCA169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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