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倫多5日加新社電)一名被控密謀襲擊維亞鐵路(Via Rail)火車的男子﹐早年曾犯下其他不相關罪行﹐並已獲得假釋委員會洗底特赦﹐但他被控恐襲相關罪名後﹐假釋委員會決定撤銷特赦。
男子的律師說﹐疑犯的新控罪尚未在法庭辯證﹐特赦被撤的做法實在「荒唐」﹐要求聯邦法庭推翻。
律師諾里斯(John Norris)周四說﹐35歲的賈瑟(Raed Jaser)﹐在年輕時曾被裁定發出恐嚇和欺詐罪名﹐2009年獲洗底特赦。
聯邦法庭文件顯示﹐賈瑟涉及伊朗蓋達(al-Qaida)組織主導的一項謀炸火車陰謀﹐被控3項恐怖主義罪名後﹐加拿大假釋委員會(Parole Board of Canada)7月決定﹐撤銷他的特赦。
假釋委員會在6月寫信給賈瑟說﹐它建議撤銷他的特赦﹐7月30日敲定這個決定。
諾里斯說﹕「它基本上是說﹐『因為這些控罪﹐我們認定你沒有良好品格﹐所以再無資格得到特赦。』我們認為﹐那太荒唐。」
諾里斯要求聯邦法庭推翻這個決定。他爭辯稱﹐賈瑟的新控罪仍未在法庭辯證﹐撤銷他的特赦是濫用程序。
賈瑟和埃色海爾(Chiheb Esseghaier)今年4月被捕﹐兩人被控陰謀襲擊一列來往多倫多和紐約市的維亞火車。
賈瑟在阿聯酋出生﹐1993年來加拿﹐2009年成為永久居民﹐同年得到特赦。
根據《犯罪紀錄法》(Criminal Records Act)﹐假釋委員會可以撤銷特赦﹐前提是某人透過說謊方式取得特赦﹐或是因新罪行被定罪﹐或是有證據顯示此人「不再有良好品行」。
諾里斯要求聯邦法庭﹐認定法例中的良好品行章節違憲。他說﹕「它給予假釋委員會酌情權﹐那看來毫無限制和過於鬆散。品格良好或沒有好品格﹐究竟是什麼意思﹖它太過含糊﹐難以達到憲法的標準。」
賈瑟上周入稟法庭要求司法覆核﹐聯邦官員仍未呈交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