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14歲尼泊爾裔少年與友人在遊樂場玩,友人與6歲同鄉男童爭執,少年以朱古力誘騙男童往草叢,將男童毆打至不省人事,更將他扔進溝渠後離去,男童被困逾兩日兩夜才獲救。少年昨承認非法禁錮及意圖嚴重傷人罪,求情時向男童道歉。 被粗口辱罵 誘騙草叢施襲 被告昨應訊時表現冷靜,獲家人到庭支持。案情指被告原本不認識就讀幼稚園K3班的事主。今年6月29日晚,事主與被告的兩名8歲朋友,在油麻地西貢街遊樂場發生口角,事主曾多番以粗口辱罵對方,被告遂訛稱帶事主去買朱古力,但其實是引誘事主到油麻地渡船街附近一個草叢。 時值3號波 沒返回查看事主 此時,被告指嚇事主:「你不要走,我要打死你!」事主驚惶之下連連道歉求饒,但被告與其友人未有理會,更拳打事主的肚子,被告的友人則將事主毆至左眼出血,事主終暈倒地上。被告提議把事主塞入溝渠,被告與友人便把已暈倒的事主丟棄在溝渠中,再把兩塊重達15公斤的石屎板蓋在溝渠上,然後揚長而去。動彈不得的事主臉部朝天,無法推開石屎板。稍後事主的家人發現事主失蹤,遂報警求助。 至7月1日,警方拘捕被告。被告帶警員到事主被困的溝渠。事主始獲救,救出時他渾身濕透,嚴重脫水,頭部、肩膀、四肢受傷。被告警誡下承認,知道事主被困溝渠而斷水斷糧非常危險,可能會令事主死亡,但又認為他死亡的可能性很微;加上事發時正值3號風球,連日的滂沱大雨令事主身處險境,但被告沒有返回溝渠查看事主的情G,亦沒有告訴別人有關事主被困溝渠的事。 月底判刑 被告須還押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深知案情嚴重,冀向事主道歉。裁判官張威達押後案件至9月26日判刑,索取感化等報告,其間被告須還押。 【案件編號:KCCC70007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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