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禁毒常務委員會擬在本月底為社區驗毒計劃諮詢公眾,研究賦予警方權力截查懷疑吸毒者,並要求提交樣本作檢驗。近日禁毒處和委員會四出會見持份者交流意見,有被諮詢的團體說,當局有意跟隨前律政司長黃仁龍在2008年撰寫的《青少年毒品問題專責小組報告》的建議,對初犯和再犯者給予警告和提供戒毒療程,第三次被驗出有吸毒的屢犯者才會被檢控。 據悉,當局最近開始約見不同持份者,包括人權組織、各區滅罪委員會和其他非政府組織,並已擬好諮詢初稿。有近日與當局會晤團體透露,當局擬賦權警方,有合理懷疑時可截查疑吸毒者做初步測試,如目測和步行直線,未能通過者會被帶返警署進一步驗尿。不過,團體指當局未有提及測試細節,如什麼階級警員可做測試。 人權組織指侵權 恐變拍門驗毒 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認為社區強制驗毒計劃侵犯人權,質疑計劃成效,因青少年容易規避,「如警察截查我,我可以返屋企食,再唔係返大陸食」,擔心日後計劃無限擴張,會演變成「上樓拍門」驗毒。他說,《危險藥物條例》第8條雖訂明吸毒違法,但過去甚少引用該例,因吸毒者本身亦是受害者,以法律制裁受害者有違法理原則,政府應加強社工在禁毒上的角色,而非擴大警權。 區議員倡先集中娛樂場 禁毒常務委員會主席石丹理早前指出,諮詢料歷時4個月,將就截查者年齡(如是18歲以下抑或全港市民)及截查地方是否只限於娛樂場所或所有地方諮詢意見。民建聯區議員、油尖旺區滅罪委員會主席陳少棠說,該會上周與當局就驗毒計劃會面,原則上不反對推行,但希望當局集中先做好青少年和娛樂場所驗毒,如推展至全港所有地方,因涉及人權、私隱和警權問題,須謹慎行事。 禁毒常務委員會在整理是次公眾諮詢後,會就執行細節作第二輪諮詢,料最快2015年向立法會提供相關法例的草案審議。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