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無業男涉闖便利店,手持蓋茪礞y的刀打劫。無業男被控意圖搶劫而襲擊他人罪,昨被解往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辯方提出以5000元申請被告保釋,遭裁判官拒絕。 裁判官指出,被告犯案時手持攻擊性武器,又於保釋期內干犯本案,棄保潛逃風險相當高。案件押後至9月5日於觀塘裁判法院再提訊,以待認人手續,其間被告須還押警方看管。 肥胖身材、皮膚黝黑的被告倪川(32歲),被控於今年8月30日在觀塘翠屏商場地下6號舖OK便利店襲擊女子周炎芬,意圖搶劫OK便利店。 喊打劫 職員﹕唔好玩啦 據報,事發時被告赤膊,以上衣蒙臉,於店內大叫「打劫」,但忙於執貨的周以為被告開玩笑,回應道﹕「唔好玩啦!」被告遂轉移目標指嚇黃姓男職員,黃與客人卻瞪茬Q告。被告見無人相信他打劫,心慌奪門而逃。其後周與黃報警。 【案件編號:KCCC394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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