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yMart涉捲款拖糧 內地人報警稱失5.3萬
【明報專訊】本報上周五(14日)報道有內地及韓國商戶稱去年底來港參與TryMart在中環主辦的市集,由對方代收營業收入,但其後疑捲款而去。警方周二(18日)回覆本報確認,上周五接獲一名31歲內地男子報案,涉及損失5.3萬元,暫列作「求警調查」處理,未有人被捕。另外,市集有多名員工稱遭欠薪,勞工處回覆本報表示,會就僱主涉嫌違反《僱傭條例》作刑事調查。
勞處:涉違《僱傭條例》 刑事調查
據公司註冊處資料,TryMart Limited和Trylab Limited公司原有兩名董事,不過黃灝廷於上周五辭任,現餘羅丞亨一名董事。本報昨午再經電話及信息聯絡兩人,截稿前未回覆,其中WhatsApp顯示羅已讀信息。
報案人稱付租後提前離場 未獲退款
警方表示,來自內地的報案人提及去年12月經一間公司在香港參展市集,並使用該公司提供的零售系統代為收取顧客款項,惟他們中途退出後,該公司一直未有退還相關款項,涉及約5.3萬元,案件現由秀茂坪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二隊跟進。報案人楊先生向本報稱,款項包括9033.6元營業收入,其餘屬要求對方退還的部分場地及設備租金等。楊表示曾支付7.9萬元參展7天,由於市集延遲開幕,租用的設備亦未符要求,因此提早離場,TryMart當時答允退回部分款項。
至於稱遭拖欠約2萬元收入的韓國商戶向本報表示,上周報道刊出後,TryMart曾聯絡他們,但憂慮再受訪會有負面影響,故無意進一步透露詳情。
大狀:董事辭任前欠薪須負刑責
有關TryMart拖欠員工薪金的指控,勞工處表示正協助受影響員工到勞資審裁處或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向僱主提出欠薪申索。大律師嚴康焯表示,董事只可撇清辭任後公司的衍生法律責任,若在任期間明知而容許情G下欠薪,仍須負上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