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獲名牌手袋圖轉售 餐廳經理認盜竊
【明報專訊】有的士女乘客2月報案稱,下車後發現遺失一個價值逾26萬元的名牌Hermos手袋;警方數天後在一間二手名牌店拘捕準備轉售該手袋的31歲男子。涉案男子昨在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一項盜竊罪,案情指他曾在警誡下聲稱,於草叢小解時拾獲手袋。裁判官何慧嫻稱案件性質嚴重,涉案金額大,監禁是絕對合適的判刑選項,將案件押後至5月12日判刑,以取閱其社會服務令及背景報告。
價值26萬 官稱涉案金額大宜判囚
被告為陳康民(31歲,報稱日式餐廳經理),須還押候懲。辯方求情時稱,被告已第一時間認罪,案中手袋亦已歸還事主,明白涉案金額高昂是加刑因素,但希望法庭考慮本案是典型的「在沒計劃下拾遺不報」案件,冀法庭判處被告非監禁式刑罰,並先索取社服令報告。
何官則指被告行為大膽,於獲得案中昂貴手袋後企圖轉售,但會先為他索取社服令及背景報告再判刑。
案情指出,女事主於今年2月21日晚上約11時許,在銅鑼灣與客戶一起用膳後乘的士到灣仔,但在約3小時後發現財物不翼而飛,於是報警。她遺失的物品包括一個價值?約260,100元的Hermos手袋,內有Chanel銀包、現金、信用卡、身分證、iPhone等財物。警方調查顯示,被告曾以WhatsApp聯絡一間位於油麻地的二手名牌店,稱擬轉售一個名牌手袋,對方報價約21萬元。
警誡稱草叢拾獲 一時貪心欲轉售
警方2月27日到該二手店採取行動,在被告準備把案中手袋交給店員時截停他。被告在警誡下稱,早前乘坐的士期間下車小解,於草叢發現該手袋。他說:「我鰩麍桮灝鬋O執個袋,個袋唔係我鵅A我都係一時貪心,想將個袋賣出去換錢自己用。」
【案件編號:WKCC 93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