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禮孫兒女同學 七旬翁囚21個月
【明報專訊】七旬翁涉嫌誘騙其孫兒的12歲女同學到他家中,游說女童收下50元後非禮對方,包括迨k童胸部,以及拉起女童的校裙欲摸其私處。涉案老翁早前承認一項非禮罪,昨在區院被判刑。法官直斥被告利用事主少不更事而作案,又指事件破壞事主本應快樂的童年及日後心理發展,事主自覺被人玷污,更因事件在學校被同學污名及霸凌,判處被告入獄21個月。
誘返自己住所犯案
官斥被告破壞事主童年
被告方永靈(現71歲)承認案情指,2023年6月23日,被告送其孫兒上課外活動後,在校外遇上孫兒的12歲女同學X。被告游說帶X去麥當勞,X經不起慫恿下同意前往,惟被告卻帶X到他位於深水鶪蒂{街的家中。被告游說X收下50元後,攬X的腰,又讚X的身材好,然後伸手入X內衣茄的胸部,以及拉起X的校裙欲摸其私處。X欲離開,但單位大門緊鎖,X藉詞再不離開便惹其母親擔心,被告同意放行,又將其電話號碼給X,紒日後再聯絡他,並在分別前拍一下X臀部。翌日X向社工投訴。
辯方求情稱,被告對事件有悔意,又稱被告沒有對兒童的性癖,平日沒有看色情影片,即使他家附近有性工作者場所,他亦沒有光顧。法官練錦鴻判刑指出,被告自2017年從內地來港定居,他與妻子、兒子、兒媳及孫兒同住,平日需照顧患病的妻子及接送孫兒上學放學。
練官又稱,本案嚴重之處在於被告為X的長輩,利用事主的信任及少不更事而作案,兩人年齡更相差57歲,X本身不願意跟從被告,但被告多番游說慫恿對方。而X的創傷評估報告顯示,X因為事件感受恐懼、無力感、害怕被告會報復,以及自覺被人玷污,X亦在人際關係上表現對人的不信任,尤其是成年男性,以及X因事件受到同學的污名及霸凌。
練官強調,法庭須藉判刑以示社會對犯案行為的不齒及撫平受害人的心理,惟法庭考慮被告認罪可獲減刑,加上他來港後有工作及照顧家庭,「算係社會上一個有用鴾H」,以及在高齡服刑,獄中生活更為難過,給予額外3個月減刑,最終判囚21個月。
【案件編號: DCCC 36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