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督察案 同事稱首被告分食物 「自己用,enjoy!」
【明報專訊】5名食環署食物安全中心衛生督察,涉串謀盜竊用作輻射水平檢測的食物樣本,案件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涉案同組同事蔡洪階出庭供稱,本案首被告、組長陳映姍曾把食物樣本分給他,叫他「enjoy(享受)」,但他感到不妥,遂為收到的樣本拍照,作為自保的證據。他又透露,自己後來成為受查對象,遂把樣本交給廉署,以證清白。
被告依次為陳映姍(34歲)、林曉君(29歲)、余鳳珍(28歲)、劉承軒(35歲)、李俊禧(37歲),均為食環署一級衛生督察。除劉承認一項交替控罪、即盜竊罪,其餘4人否認一項串謀盜竊罪。
樣本送到 有稱收「禮物」有稱煮意粉
控方證人蔡洪階供稱,他2021年7月加入食安中心進出口組內一個名為「香港2」的小組,與所有被告為同組同事。他參與2022年食物輻射水平檢測時,有同事稱想訂西餐食物來檢測及進食。蔡說,同年5月12日供應商「歐陸」將食物樣本送到辦公室後,陳映珊稱會召客貨車把樣本取走,劉承軒稱會煮意粉來吃,余鳳珍表示「魖潃茪諢A收到咁多禮物」,他當時則說「我未諗到」。
蔡洪階續說,「歐陸」食物被放到各同事用作存放樣本的櫃,另一個屬空置職位、編號為「hk8」的櫃也放有樣本,陳映姍說只有「hk8」櫃內的樣本才會用於檢測,其他櫃的樣本都是多買的、「自己用,enjoy!」。蔡聽罷「覺得有少少唔係好妥」,遂為自己櫃內樣本拍照作自保證據,並打算把它們鎖起,直到轉換崗位。
蔡稱,到2023年食物輻射水平檢測時,陳映姍把意粉及香腸等樣本交給他,並說「要盡快拎走,唔好俾人知道」。蔡知道這些不是會用於檢測的食物,遂於同年3月10日交給廉署。
樣本拍照作證據 自言被調查
控方大律師江祖胤問蔡為何要這樣做,蔡說:「我係被調查鴾@位,有樣本就交畀ICAC。」江追問何謂「被調查」,蔡沒正面回答,稱「我魒捙舕蚼n正確無誤,食物來源我要有根有據,要證明自己清白」。案件下周一續審,會由辯方盤問蔡。
【案件編號:WKCC 269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