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師狎秘書案 辯方:大庭廣眾不可能不敢呼救
【明報專訊】七旬建築師涉嫌前年在公司觸摸女秘書大腿,他否認一項非禮罪,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續審。辯方結案陳辭稱,案中有不合理之處,包括被告不可能在大庭廣眾下犯事,事主亦不可能不敢呼救。裁判官屈麗雯聽罷陳辭後,將案件押後至6月17日裁決,被告續准保釋。
6?17裁 質疑事主證供不一
被告黃景鎏(73歲)被控2023年9月29日在北角屈臣道海景大廈C座1樓非禮女子X。控方案情指出,被告在會議期間伸手觸摸X大腿,拍打及打圈搓揉,事後X向上司投訴,上司阻止她報警,並指示她傳信息警告被告了事。X稱飽受精神困擾,翌年1月為報警而離職。
辯方昨沒傳召證人,在結案陳辭稱,被告不可能在大庭廣眾下犯事,即使被告膽大妄為,事主亦不可能不敢呼救;G且事主證供與她在警署錄取的口供有出入,即沒提及摸大腿情節,事主解釋因落口供時情緒不穩,警員卻稱事主有觀看口供及更改不準確之處。辯方又稱,事主離職時曾向同事透露找到一份薪酬更好的工作才轉工,不符事主聲稱為報警而選擇離職的說法。
【案件編號:ESCC 21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