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車隊」兩名主腦號召抗議行為不檢罪成
【明報專訊】安省法院一名法官周四裁定,「自由車隊」(Freedom Convoy)兩名發起人利奇(Tamara Lich)和巴伯(Chris Barber)行為不檢罪名成立。不過兩人面對的其他多數指控都被法庭認定不成立。
利奇和巴伯各被控6項罪名,包括行為不檢、阻差辦公、教唆他人干犯行為不檢和恐嚇等。安省法院法官珀金斯-麥克維(Heather Perkins-McVey)周四在渥太華法庭裁定,兩人被控的4項有關恐嚇和阻差辦公的罪名不成立,不過兩人的行為不檢罪名成立。法官還裁定兩人教唆他人干犯行為不檢的罪名,但應檢察官要求,有關裁決被擱置。
開《緊急法》應對抗議先例
巴伯也因教唆他人違反一項法庭命令而被判有罪,利奇則未受到這項指控。
據此,巴伯一共被裁定兩項控罪成立,4項罪名不成立,第7項控罪暫緩執行;利奇被判一項罪名成立,4項控罪不成立,第6項罪名暫緩執行。車隊抗議行動在2022年1月開始,利奇和巴伯號召貨車司機聚集渥太華,抗議聯邦政府的強制疫苗令和其他政策。聯邦政府2月14日前所未見地使用了《緊急法》(Emergencies Act)應對抗議行動。
「自由車隊」另一發起人帕特金(Pat King)及其他主要抗議人士,也被裁定類似罪名。
利奇和巴伯均否認所有控罪,聆訊於2023年9月開始,並於去年9月結束。利奇此前已表示,她會對有罪判決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