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阻拆3街單車徑 團體禁令申請被否決

[2025.03.15] 發表
安省政府已推出了212號法案,將拆除在多倫多的布魯亞街、央街和大學路上開闢的單車徑。

【明報專訊】安省政府已推出了212號法案,將拆除在多倫多的布魯亞街、央街和大學路上開闢的單車徑。由多倫多單車聯盟(Cycle Toronto)主導的一個單車人士團體入稟安省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旨在阻止省府拆除上述單車徑,直至法庭在今年4月就該聯盟發起的法律挑戰舉行聆訊。但該項申請昨日被法院否決。

安省交通廳指出,安省最早要等到3月20日才會開始拆除單車徑。單車人士團體向法院申請禁制令,旨在阻止任何單車基建設施在上述日期與4月16日舉行法庭聆訊期間被拆除。

安省高等法院的法官費爾斯通(Stephen Firestone)在昨天發表的裁決書中寫道,禁制令的申請人必須通過包含3個組成部分的法律測試,方能獲得批准。

單車人士團體通過了兩個組成部分的法律測試,其一是法官認為有嚴重的問題需要審理,其二是如果沒有單車徑,單車人士因傷亡風險的增加而遭受無法彌補的傷害。然而,他們沒有通過最後一項法律測試,其考量的是,如果禁制令獲得批准或遭拒絕,哪一方將遭受更大傷害。

未證明更能保障公眾利益

費爾斯通寫道,法院認為,政府立法旨在服務於公眾利益,這意味暫停被有效通過的立法將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害。因此,單車人士團體必須說服法院,禁制令將通過保護權利,為公眾利益做出更多的貢獻。

他還寫道,單車人士團體沒有滿足在證明禁制令方面的重大責任,即在考慮立法的既定目的時,證明禁制令為公眾利益做出更多的貢獻。

單車人士團體辯稱,如果禁制令不獲批准,單車人士將面臨更大傷亡風險。他們認為,即便拆除單車徑,仍有數以萬計的居民將繼續騎單車。

但費爾斯通援引的證據顯示,在多倫多市內的所有出行中,騎車出行所佔的比例是3%至4%,212號法案所針對的單車徑,被經常使用的比例更小。他寫道:「證據也顯示,如果拆除單車徑,使用這些道路的單車人士將大幅減少,因此,單車人士發生碰撞的原始總數,基本上不會受到影響。」

多倫多單車聯盟的執行總監朗菲爾德(Michael Longfield)說,申請禁制令的裁決結果令人感到失望,但他仍抱有希望。「法官確實表示,這是一個強而有力的個案,我們依然對4月16日的聆訊和我們的憲章挑戰感到非常樂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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