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連涉無牌籌款下月底審 辯方研引《人權法》
【明報專訊】社民連主席陳寶瑩、副主席周嘉發和余煒彬等4人,早前否認於2023年4至5月在銅鑼灣及灣仔街站「沒有許可證而在公眾地方籌款」等,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作審前覆核,裁判官將案件定於今年4月29日開審,翌日結案陳辭。控方透露,將在審訊傳召督察作為專家證人,講述二維碼籌款的操作;辯方則表示,或會在結案陳辭階段援引《人權法》抗辯。
控方擬召督察講二維碼籌款操作
4名被告為陳寶瑩、周嘉發、余煒彬及李盈姿。他們共涉及12項傳票控罪,其中陳寶瑩面臨3項「於政府土地未經准許而展示招貼或海報」傳票,以及3項「沒有許可證而在公眾地方籌款」傳票;李盈姿、周嘉發及余煒彬則分別牽涉3項、兩項和一項「沒有許可證而在公眾地方籌款」傳票。
控方外聘大律師葉志康表示,將於審訊中傳召一名督察作為專家證人,講述二維碼籌款的操作,亦會傳召其他警員證人,估計需時一天舉證。
代表陳寶瑩的大律師黃宇逸稱,相信一日內可完成審訊,並透露或於結案陳辭階段,邀請法庭在本案應用《人權法》,但不會爭議涉案條文違憲;自行應訊的周嘉發、余煒彬及李盈姿亦稱,可能會在結案陳辭提及人權相關事宜。裁判官聽罷陳辭後,將案件定於今年4月29日開審,4月30日結案陳辭。
另外,余煒彬單獨面臨一項「未經准許而在政府土地展示/張貼招貼或海報」傳票控罪,該案暫定8月5日再提堂,待辯方申請披露涉及「公眾利益豁免權(PII)」的資料。
【案件編號:ESS 35029/23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