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黃燈剷行人路傷4人 教師囚10月
【明報專訊】小學女教師去年1月在觀塘駕駛Tesla私家車時剷上行人路,撞向行人過路處,4名行人受傷送院,其中一名5歲女童及一名女子傷勢嚴重。教師昨於替代區院的荃灣法院承認各一項危險駕駛及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判囚10個月,停牌兩年及須修習駕駛改進課程。區院暫委法官韋漢熙稱,被告駕駛經驗不足是意外成因之一,但不減輕罪責;另韋官稱感受到被告有悔意,提醒她「向前看、積極齱v。
辯方求情時稱,被告姚雨恩(30歲、教師)致力幫助他人,向社會提供教育及心理服務,包括做義工協助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兒童,犯案後已深切反省。
不理身旁丈夫喝停 「過埋啦」
韋官判刑時稱,被告2021年取得駕駛執照,駕駛經驗不足是意外成因之一,但不減輕其罪責;而且案發時被告沒理會丈夫喊她停車,並稱「過埋啦」,因此責無旁貸。韋官續稱,被告當時加速明顯要「衝黃燈」,以過高速度轉彎,猛烈撞向事發地點。現場車速限制為每小時50公里,因無法測出準確車速,決定以對被告最有利方式,估計僅為每小時47公里。韋官表示,事發地點為行人過路處,令被告罪責加重。
案情指,被告駕駛?的私家車2024年1月29日駛近觀塘協和街與月華街交界附近的行人過路線時沒減速反而加速,剷上行人路並撞到4名途人。被告稱,當時她駕車載茪V夫,轉彎時失控撞向行人路欄杆。
兩名輕傷者主要四肢受傷。重傷姓楊女途人前腦受傷,至今仍受頭痛、頭暈、失眠等情G困擾。身體多處受傷的女童接受手術後,現時須到骨科、兒童外科、整形外科覆診。
【案件編號:DCCC 95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