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弘毅稱只涉細則詮釋 不需人大釋法

[2025.03.07] 發表

【明報專訊】就支聯會拒交資料案的終院裁決,基本法委員會前委員兼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認為關鍵在終院對《港區國安法》實施細則附表5的條文解釋,若警方引用該條文須證明對象是外國組織或代理人,他相信今次不涉人大常委會解釋國安法問題。行會成員兼資深大律師湯家驊亦估計現階段人大釋法可能不大,「希望大家別提請(釋法),事後輸打贏要」。

陳弘毅稱,本案判決關鍵不在它對公共利益豁免權(PII)的處理,而是控罪所涉的國安法實施細則附表5的條文解釋。附表5涉及外國組織或外國代理人,根據終院解釋,如要入罪,控方須證明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而附表7規定則不同,無明文提到外國代理人,只需證明警方合理懷疑涉案者持有相關資料,便可向法院申請提交資料的命令,而附表5毋須向法院提出申請。

陳稱,支聯會案只涉及法院對實施細則個別條文的解釋,不涉及人大常委會解釋國安法的問題。如政府堅持索取有關資料,也可考慮應用實施細則附表7,至於附表5的有關條文,也不排除日後修改的可能。

湯家驊料控方更審慎 周浩鼎稱技術性過關

湯家驊說今次法庭判決清晰,「睇唔到有釂A牰~解」,控方誤解實施細則的權力,可能因新條例較複雜,而艱深條文在普通法制度中須法庭指正運用方式的情G常見,相信控方日後會更審慎。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亦稱,終院判決確立外國代理人是控罪元素,以及維護公平審訊權利。

立法會議員周浩鼎稱,鄒幸彤等人是在嚴謹的條例下「技術性」過關,而終院對實施細則的解釋,印證了確立指控的門檻相當嚴格。

港大法律學院教授楊艾文就關於公眾利益豁免權(PII)的判決認為,終院已確立既定方式處理刑事案件中的PII問題,它既能維護被告接受公平審判的權利,同時顧及公眾利益。

(港區國安法)

更多港聞
【明報專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昨日第144日審訊。黎去年11月20日起出庭自辯,昨結束共52日作供,... 詳情
快必案終極敗訴 官:毋須證煽暴意圖 國安條例就煽動元素「定論」 終院「不能引入矛盾規則」
【明報專訊】人民力量前副主席譚得志(快必)在街站發表「光時」等口號,2022年於區院被判「發表煽動文字」等11罪罪成,監禁40個月。譚早前就... 詳情
【明報專訊】因應《基本法》23條立法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稱《國安條例》)去年實施後,譚得志被控的煽動罪被《國安條例》下的「新煽動罪」取... 詳情
碧瑤4工人涉自貼自撕街招 兩調職兩內部調查
【明報專訊】食環署4名外判清潔工上月在深水鶪u作時被市民拍攝到自攜街招張貼,工人拍攝記錄再撕走清理。外判商碧瑤清潔服務有限公司其後暫停涉事員... 詳情
夾公仔舖遇竊 9隻5000元
【明報專訊】昨晨11時許,荃灣中心二期商場一間夾公仔店負責人發現店內被搜掠,兩個閉路電視鏡頭被噴漆遮蓋,失去9隻總值約5000元的「Labu... 詳情

明報網站 · 版權所有 · 不得轉載
Copyright © 2025 mingpaocana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Ming Pao Daily News A wholly owned subsidiary of Ming Pao Enterprise Corporation Ltd.
Toronto Chinese Newspaper

Chief Executive Officer: Ka Ming Lui | Executive Chief Editor: Richard Kwok Kai Ng
1355 Huntingwood Drive, Scarborough, Ontario, Canada M1S 3J1 | Tel.: (416) 321-0088 | Fax: (416) 321-5377 | Advertising Hotline Tel: (416) 673-8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