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療後持續痛 退休漢伏擊剪插牙醫 官籲循正途投訴 斥有預謀判囚2年2月
【明報專訊】黃大仙東頭(二)h一名牙醫晚上診所關門時,遭門外一名六旬退休漢拿利剪從後刺傷耳及背部。六旬漢被捕後稱,接受該名牙醫治療後的一個月內持續痛楚不適才襲擊對方。六旬漢昨於區院承認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暫委法官勞潔儀判刑指出,案發時被告在診所門外徘徊多時,明顯有計劃犯案,被告只是片面認為事主的醫德不負責任,法庭不接納他受挑釁才犯案,經考慮後判處被告入獄2年2個月。
被告袁柏鴻(現69歲,報稱退休)。暫委法官勞潔儀在休庭前告誡被告,遇上治療問題時不應訴諸武力,應該循牙醫管理委員會作出投訴及待委員會跟進。
案情指,劉姓事主為一名牙醫,於黃大仙東頭(二)h內經營一所牙醫診所,被告曾經在案發前的一個月內接受劉的治療。2023年8月26日晚上10時許,劉在診所門外準備關門及離開時,被告突然從後出現,並用一把剪刀刺傷劉的右耳背及背部靠近頸的位置,劉抵擋被告攻擊及呼叫救命。
途人聞呼叫 喝止報警
一名男途人聽到尖叫聲後趕到現埸,他見狀後茬Q告停手,被告回答「係私事」,男途人報警。其後被告逃跑回他居住的富東樓,警員於該樓大堂內截停被告。他在警誡下稱,他同日購買涉案剪刀後,晚上在劉的診所外徘徊,待對方離開時施襲。被告亦稱,犯案原因是他接受劉治療後的一個月內持續感到陣痛及不適。事發後劉被送院治療,右耳有2厘米裂傷,右上背有半厘米的刺傷,在傷口縫合後的當日出院。
刃長8厘米 事主傷口近頸動脈
勞官於判刑時指出,被告初犯及為單身,與兩名兄長同住,並引述辯方求情內容指被告認為事主不負責任才犯案,現已深感後悔,明白到不應使用暴力。由於辯方確認被告沒有精神問題,故法庭未為他索取相關報告。
勞官續稱,涉案剪刀的刀刃長逾8厘米,刀尖銳利,事主其中一個傷口的位置靠近頸動脈,慶幸的是事主沒有受到致命傷,傷勢亦非永久;考慮被告並非受挑釁下犯案,被告在診所門外徘徊明顯有計劃犯案,施襲維持一段時間,以及被告主動認罪,判處他監禁2年2個月。
【案件編號:DCCC 13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