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解碼:警惕「假認證」短訊
【明報專訊】現時短訊以「#」號開頭的發送人名稱已獲認證,市民也可從通訊辦的短訊發送人登記冊核實。然而,我們仍不能掉以輕心。
■新聞節錄
通訊辦2023年底推出「短訊發送人登記制」,登記帳號以「#」開頭,助市民識別短訊真偽,推出一年多疑已被騙徒破功。有市民2月13日晚收到聲稱由順豐速遞以「#SFExpress」名稱發出、含超連結的短訊,但單號資料有可疑,向順豐查詢後確認為詐騙短訊。通訊辦稱不排除事涉無線電干擾器,正聯同電訊商及警方跟進。
據《電訊條例》,任何人無牌管有或使用任何作無線電通訊之用的器具;或設置或維持任何電訊設施,即屬違法,最高可判處罰款10萬元及監禁5年。
【節錄自〈「#」號短訊有詐疑「偽基站」騎劫發送通訊辦電訊商警方跟進議員:打擊「登記制」效用〉,《明報》,2025.02.18】
■新聞字逐個解
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通訊辦)
?獨立法定機構通訊事務管理局的執行部門,亦是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轄下的政府部門
?負責向通訊局提供專業支援,主要包括:電訊服務與廣播服務的發牌和規管;香港無線電頻譜的管理;就電訊、廣播及反濫發訊息事宜向政府提供諮詢、策劃和支援服務;監督技術標準和在國際事務上擔任政府代表;執行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發送的規管;確保電訊業與廣播業採取公平營商手法和公平競爭
■關你事
短訊發送人登記制
為協助市民識別短訊發送人的身分,2023年12月28日起,所有向通訊辦登記成為「已獲認證的發送人」的公司或機構,會使用以「#」號開頭的「已登記的短訊發送人名稱」發出短訊予本地流動服務用戶。只有成為「已獲認證的發送人」的公司或機構,才能夠使用以「#」號開頭的「已登記的短訊發送人名稱」發出短訊。電訊網絡則會攔截所有並非由「已獲認證的發送人」發出,但發送人名稱含「#」號的短訊。換言之,「#」號開頭的發送人一般已獲認證,相關登記載於通訊辦設立的短訊發送人登記冊,市民可查閱核實。如對短訊發送人身分仍有疑問,可向有關公司或機構進一步查證。
當市民收到沒有「#」號開頭的短訊,特別是由陌生人或機構發出時,都應提高警惕。
■知多點
無牌管有或使用任何作無線電通訊器具
根據《電訊條例》,除非獲得豁免,否則任何人在香港管有或使用任何無線電通訊器具均須獲發牌照。以下為獲豁免的無線電通訊器具:
?用作移動地球站的無線電通訊器具,例如衛星電話
?用作接駁至公共無線電通訊服務網絡的器具,例如流動電話、平板電腦等流動通訊用戶設備
?其他符合豁免令附表2訂明的技術準則的無線電通訊器具,例如室內無線電話、無線電對講機、Wi-Fi器件
文:方綺婷
圖: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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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識學堂 第32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