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區熱搜:穗頒數據條例 專章撐南沙領頭 擬建粵港澳數據服務試驗區 加強三地交流
【明報專訊】廣州市政府上月底頒布《廣州市數據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於本月28日起實施。《條例》規定政府部門、企業、自然人(即個人)及法人在管理、利用、交易數據時的職責和義務,包括隱私安全及風險管控等。在推動數據運用方面,市政府特別「照顧」南沙,《條例》為南沙設專章,提出推動建設南沙(粵港澳)數據服務試驗區,加強與港澳數據交流合作等。
明報記者 林迎
月底實施 促進流通同時保障安全
廣州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員、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蔣晉指出,《條例》共8章45條,目標是讓數據「供得出、流得動、用得好、保安全」,破除部門間數據壁壘,建立行業數據交流機制,最大限度促進數據要素流動,同時提供法治保障。
《條例》第五章以專章強調「南沙深化數據開發合作」,廣州市政府將支持南沙在數據要素流通、數據跨境流動、數據基礎設施、數據產業發展等領域先行先試,提出由南沙區政府建設南沙(粵港澳)數據服務試驗區,加強與港澳數據交流合作,建設協同港澳、面向世界的數據應用和數據產業生態。
發展跨境服務 合作打造「前店後廠」模式
當中的第32條、33條分別提到,南沙區政府應制定政策措施,培育發展數據跨境專業服務機構,依規展開數據跨境流動安全管理創新和試點應用,建立數據出境負面清單管理機制,制定相關數據安全保障預案,及時掌握風險狀G,強化風險管控能力,探索建構數據跨境服務和安全保護體系。此外,第34條提出南沙區政府應推動與港澳在商事登記、社會信用、社會保險、食品安全、醫療健康、商品溯源、跨境支付等重點領域建立數據跨境共享互通互認機制。
南沙區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局長林澤表示,南沙目前已在港科大(廣州)及民心港人子弟學校開通基於IPv6協議訪問國際網絡資源的專用網絡,滿足科研、教學數據與港澳的跨境流動需求,未來將繼續支援區內學校、科研機構建立專網,以科研、醫療等數據領域為切入口,開通一條數據跨境的「快車道」,同時爭取與港澳地區合作打造「前店後廠」的特色數據服務模式,即以南沙作為算力資源、數據服務的源頭工廠,協同港澳展開數據託管、融合計算、隱私計算、數據預處理和隱私保護等專業服務,並將加強與港澳政府部門、行業協會、龍頭企業的交流合作。年內亦將舉行大灣區數據跨境流動合作會議,邀請科研機構、知名企業的數據專家學者,圍繞深化數據跨境流動合作和數字經濟產業協同等方面研討。
華南師範大學法學院數字政府與數字經濟法治研究中心主任馬顏昕表示,廣州即將施行的《條例》是對過去幾年數據要素改革建設創新實踐的總結,有些條文則是面向未來的數據要素探索構建框架,相比其他地方的數據法規,廣州《條例》在公共數據授權營運、行業數據空間等方面更加務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