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前市長貪6億終身監禁
【明報專訊】貴州黔東南州中級法院昨一審裁定,貴州省委政法委原副書記劉文新受賄、行賄、洗錢、非法攜帶管制刀具危及公共安全罪名成立,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期執行兩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劉文新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
法院查明,劉文新從2003年起受賄,直至2022年被查,共受賄6.09億餘元(人民幣,下同),犯罪期間他擔任貴陽團委書記、南明區長、統戰部長、貴陽市長、黔西南州委書記、貴州省委政法委副書記等職,主要涉及土地出讓、工程承攬、項目推進等事項。
帶25把管制刀具搭飛機
另外,劉文新還為謀取不正當利益行賄官員48.65萬元,將價值1476萬餘元的黃金和港幣轉換為現金使用。而攜帶刀具一事,是他2020年1月4日避過安檢,攜帶25把管制刀具乘搭客機。
劉文新現年57歲,江西萍鄉人。此前中紀委指他搞封建迷信活動,私藏和閱看有嚴重政治問題的書刊,謀求特殊待遇,大搞權色、錢色交易,嫖娼、賭博,玩物喪志、癡迷刀具,大搞權錢交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