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言帶槍到學校傷人 青年被控2罪
[2024.12.24] 發表
【明報專訊】1名青年揚言帶槍到約克區一間中學生事,並會帶來人身傷害,現今已被控2罪,包括提出恐嚇和藏有未登記手槍等罪名。
警方於18日接報,趕到該中學調查向學校提出威嚇的1名青年。之後帶同搜查令,去到青年居所,檢獲一批手槍。
警方表示,會與教育局加強合作,會派出警員到校內與學生交談,一旦發現有不良學生對其他學生帶來威脅,校方會把滋事者逐出校園,直至滋事者改過自新,才可以重回校園內。警方未有公布被告身分。
更多要聞一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