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水果刀鉸剪劫5店 「智力邊緣」男囚68月
【明報專訊】患有障礙、智力介乎邊緣的無業男子涉於去年5次分別手持15吋水果刀及剪刀打劫便利店和砲]店,其中更在一日內連續到4間商店行劫,劫去1000元。男子昨在高院承認4項企圖搶劫罪及1項搶劫罪,他曾表示因無錢購買手機遊戲點數卡而犯案。特委法官黃佩琪指被告案底纍纍須加刑,他用利器指嚇店員亦須予以阻嚇刑罰,考慮到其精神問題等判囚5年8個月。
官指案底纍纍須加刑
被告黃Y銨(現年36歲)讀至中三,他的腦部疾病導致他患上器質性人格及行為障礙(organic personality and behavioural disorders),而且他智力有限。法官引述求情表示,被告曾受同輩影響吸毒,判入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他又染上賭癮,干犯盜竊及搶劫入獄;其後他因腦患長住院舍,需要特別照顧。精神科醫生指被告情G穩定,他已深感懊悔。
法官判刑指出,被告在5間不同店舖行劫,手執水果刀及剪刀指嚇店員索款,盜竊及搶劫案底是不誠實罪行,屬加刑因素,因而將其每項控罪的量刑起點由5年上調至6年。由於被告適時認罪,獲減刑三分之一,部分罪行刑期同期執行,最終判監5年8個月。
案情指去年2月20日被告在葵涌的便利店內拿茪籅G刀大叫打劫,店員驚慌呼叫,被告隨後逃去。同年4月30日早上,被告在深水鶞澈K利店向店員揮動剪刀行劫,店員見他步近就踢收銀機旁的閘門,被告於是離開。約10分鐘後,被告再到兩間便利店及一間砲]店行劫,有一名店員受驚之下交出1000元現金。
【案件編號:HCCC 3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