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案多3被告提上訴 至今8人
【明報專訊】民主派「35+」初選案上月19日判刑,45人因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分別被判囚4年2個月至10年。根據高院文件,繼5名不認罪被告不服上訴後,再多3人提出定罪和刑期上訴,分別為民主黨立法會前議員林卓廷、發起「三投三不投」聯署的吳政亨,以及南區前區議員彭卓棋。
最新提出上訴申請的被告為林卓廷、吳政亨及彭卓棋。連同鄒家成、黃碧雲、楊雪盈、余慧明及何桂藍,現時有8人提出上訴,他們審訊時皆不認罪。
林卓廷早前被判囚6年9個月,為泛民初選參加者中總刑期最重者之一。法官判辭指林有案底,過往量刑已考慮林對社會的貢獻,故本案不因相關因素減刑。
吳政亨曾被控方視為組織者,法官判辭稱吳只屬「積極參加者」,考慮吳可能被戴耀廷誤導而誤信謀劃合法,判囚7年3個月。曾聯署「墨落無悔」聲明的彭卓棋則獲基本法學生研究中心主席葉國華撰寫求情信,法官為其義工服務減刑3個月,判囚6年半。
【案件編號:CACC 253/24】
明報記者
(初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