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官員受賄857萬
判囚3年8個月
[2024.11.25] 發表
【明報專訊】台灣文化部文資局前專門委員蕭銘彬早年任職水下科長期間,涉嫌受賄857萬元新台幣,被裁定貪污罪罪成,被判有期徒刑3年8個月。台媒上周六(23日)報道,由於最高法院已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判決書指,蕭男2016至2018年擔任文化部文資局水下科長期間,承辦離岸風電環評案、辦理水下無人遙控載具、雲端火警預警系統採購案等,並分別向業者索賄。
調查發現,蕭男喜歡約在廁所收款,一次約在台北市南海路咖啡店廁所內,另一次在中正紀念堂捷運廁所內。法官指,蕭男身為高階文官,不思廉潔自持,徇私枉法,嚴重戕害官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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