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公安跨省擄企業家敲詐判囚
【明報專訊】浙江省檢察院前日召開記者會披露「檢察護企」專項行動進展,並發布一批典型案例,包括有外省警員跨省到浙江帶走企業家試圖擄人敲詐,企業家跳車逃跑並報警揭發。
「檢察護企」專項行動由最高檢察院組織全國檢察機關於今年2月起展開。《每日經濟新聞》引述浙江省檢察院披露的案例,2023年5月下旬起,外省某縣公安局警員楊某、輔警占某為謀取個人非法利益,私自攜帶警服、手銬、執法記錄儀等警用裝備駕駛車輛前往浙江、江蘇等地,意圖以幫忙處理案件為由向企業家索取財物。
同年6月11日,楊某、占某根據事先查詢的資料,以配合公安機關調查案件為由,將企業家沈某從江蘇吳江家中帶走。在車輛行駛途中,楊某向沈某暗示,他們可以幫忙處理案件,並索要財物。沈某後來乘二人不備,在浙江湖州德清縣境內跳車逃跑並報警。
兩名警員被捕後,德清縣檢察院以涉嫌濫用職權罪提起公訴,最終法院分別判處二人8個月及7個月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