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層應急增指引 列轉介精神科準則 第二層容直接找校外支援 免經教局
【明報專訊】為應對學童精神健康及自殺問題,政府去年12月起推出「學校為本三層應急機制」,繼今年1月底延續機制及推加強措施,政府昨日再公布優化安排。新安排下,政府加入「自殺風險評估及處理參考指引」,列出輕微、高、極高3類風險,其中明確指出高風險即「曾企圖自殺」者,應轉介至第三層機制,由學校轉介至醫管局精神科。香港學校訓輔人員協會顧問李建文表示,有更清晰指引界定哪些類型的個案適合轉介是好事。
機制延續至明年底 加強教員家長培訓
優化後的三層應急機制延續至明年12月31日。在最新機制下,第一層是由學校及早識別及支援有自殺風險的學生,政府將加強對學校人員的培訓及家長教育,以提高他們識別及支援較高自殺風險學生的能力。至於第二層,原先安排學校要透過教育局將個案轉介予社署統籌及安排的「校外支援網絡」隊伍,最新安排是學校毋須再經教育局,可直接與隊伍聯絡。在教育局向全港中學發送的信函附件,詳列了港島、東九龍、西九龍、東新界及西新界5個區域負責機構的聯絡方法。
機制第三層新加入指引,釐清適合考慮轉介至醫管局精神科專科門診的準則。據教育局向學校提供的「自殺風險評估及處理參考指引」,列出3類風險,「沒有自殺企圖」者屬低風險,交第一及第二層處理;「曾企圖自殺」屬高風險,要轉介醫管局精神科,同時有第一及第二層跟進。至於曾使用高殺傷力方式企圖自殺者,例如近期曾上吊、燒炭、由高處跳下、服藥等,要考慮由學校帶同學生往急症室。
曾尋死交精神科 高殺傷方式送急症室
本身是中學校長的李建文向本報稱,新安排下容許學校直接與「校外支援網絡」聯絡是好事,有助提升效率。不過,他期望教育局可維持彈性,在容許學校自行與機構聯絡的同時,教育局人員亦可保留介紹及配對角色,新舊安排並行,讓學校有選擇。至於三層機制落實近一年,李認為對預防學生自殺有作用,能加強學校對於有自殺風險學生的支援意識;而據他所知,愈來愈多學校願意主動在開學時為學童做自殺風險或精神健康風險的普查。
李又說,家長是否願意承認子女精神健康問題、是否讓子女接受服務及支援亦是關鍵,因此期望日後當局有更多支援,加強家長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