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啟明工傷索償敗訴 付7.2萬訟費 涉事餐廳申請頒令破產
【明報專訊】已故歌后梅艷芳的母親覃美金(梅媽)與兄長梅啟明近日先後惹官非被申請破產。梅啟明去年3月在銅鑼灣「水門雞飯」餐廳工作期間,左腳失重心倒地,他去年9月入稟區院,要求餐廳支付因工傷而拖欠的工資。法官裁定梅啟明敗訴並駁回上訴,梅啟明須付7.2萬元訟費。
案件排期12.31聆訊
涉事餐廳的公司前日入稟高等法院,要求頒令梅啟明破產。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排期於今年12月31日下午二時半聆訊。破產呈請人為商維餐飲管理有限公司(Goodwill Catering Management Limited),被呈請破產者為梅啟明。
翻查報道,區院法官今年就梅啟明向餐廳追薪案裁決,指梅啟明滑倒相當可能因本身病患引致,未能證明他是因工受傷,遂撤銷梅的申索,下令梅啟明向餐廳支付4.7萬元訟費。梅啟明其後上訴失敗,須額外多付2.5萬元訟費。此外,梅啟明曾於2013年興訟被判敗訴,遭頒令破產。
至於100歲梅媽於10月14日被債權人律政司入稟高等法院,要求頒令她破產,案件排期於2024年12月17日聆訊。梅媽過去曾被法庭頒令破產,2016年4月結束破產令,翌年因欠下法律訟費約13萬元,遭兩名曾任其破產受託人會計師入稟再度申請破產。梅媽其後繳還欠款,獲法庭批准撤銷破產呈請。對於今次被律政司入稟頒令她破產,梅媽早前受訪時稱是梅啟明用她的名義打官司,家人會交律師處理。
【案件編號:HCB 7513/24】
記者:陳家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