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天鳳案前家姑申押後被拒 明年6月審
【明報專訊】譚仔創辦人媳婦蔡天鳳被殺碎屍案,前夫鄺港智一家四口被捕。前家姑李瑞香涉催促兒子鄺港智離開,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罪,昨於區院第5次提訊。辯方表示被告擬不認罪,請求法庭遷就被告心儀大律師的檔期,押後至明年10月審訊。惟法官認為案情並非特殊,不是有「特殊技能」的大律師才可處理,定於明年6月2日開審,審期預料8天,審前覆核則定於5月8日進行。
涉催兒子逃亡 控妨礙公正
被告李瑞香(63歲)報稱退休,她被指妨礙和阻擾警務處對鄺港智的調查和拘捕及其後的法律程序。她獲准繼續保釋候審。
控方指出,本案沒有「案中案」,將傳召兩名市民及7名警員作證,依賴60分鐘的閉路電視片段舉證,並以中文審訊。辯方表示會爭議上述證人供辭及片段,除了被告之外,辯方或傳召一至兩名事實證人作供。
對於控辯雙方提出於2025年10月審訊,法官高勁修稱,法庭可排期提早於同年6月審訊,又指留意到被告自費聘請大律師,問是否沒有其他大律師可代表。辯方回應稱,被告已和負責審訊的大律師開會,望法庭遷就該大律師而訂審期。控方則指沒特別立場,亦可於明年6月審訊。
官稱非特殊案情 毋須特定大狀
法官翻閱案情撮要後稱,本案關乎閉路電視錄得對話,「唔係一灝S殊案情,個別大律師先有能力處理」。辯方最終稱未能說服法庭,同意案件明年6月開審。
【案件編號:DCCC 14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