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廈換窗需攤分4萬元 患病女長者難支付揹債
業主法團興訟追討增至7.4萬

[2024.08.14] 發表

5年前遷入這幢柏文的瓊斯(Bonnie Jones,圖)表示,買入單位後未注意到柏文有任何大型工程的通知。

瓊斯現今每月支付千元的管理費,因此當她收到自己擁有的單位,要支付4萬元翻新窗門時,感到意外。

瓊斯居住的Guildwood Terrace,兩幢柏文已有33年樓齡,最近業主立案法團決定更換所有單位的窗門。

瓊斯表示,由於自己身體不適要請病假不能上班,所以無力支付該筆費用。

業主立案法團向她興訟追討,連帶律師費和利息,瓊斯的總欠款是7.4萬元。

瓊斯表示自己很害怕,因為無能力支付該筆款項。業主立案法團則辯稱,早在3年之前已發信通知柏文業主有關的特別評估通知,需要更換所有單位的窗門。法團是根據專業工程師的建議更換窗門,有部分單位的窗門長期出現滲水。

據專門研究柏文的賈夫斯(Jon Juffs)表示,不少樓齡高的柏文,都需要特別的維修,譬如是樓頂、室外玻璃、露台地基和地下停車場等。

他解釋說,部分法團會調增管理費,但對於一些突如其來的維修費,法團就會發出特別評估通知,向單位業主收取一次性費用。

經過多次商討後,法團同意讓瓊斯分期付款,還清該筆費用。

購買柏文單位前,買家除需要查閱柏文財政狀況的status certificate外,還需要了解清楚法團是否面對訴訟,以及有否重大的維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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