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生涉非禮組媽 續准保釋押後裁決
【明報專訊】港大男學生於3年前除夕夜涉嫌在歡送「組媽」的酒會散席後非禮該組媽,他否認兩項猥褻侵犯罪,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續審。控辯雙方早前已向法庭呈交書面結案陳辭,昨簡短口頭補充。辯方表示有意再補充案例,裁判官指示雙方於限期前存檔陳辭和回應,並押後裁決至8月20日;被告續准保釋。
被告潘啟堯(21歲)否認2021年12月31日在港大李兆基堂某房間內兩度非禮X。控方結案陳辭指被告證供完全不可信,案發時非如辯方所述受酒精影響,且醉酒並非抗辯理由,法庭不應接納。
就第二項非禮罪,裁判官關注若法庭接納X的證供,被告曾展示性器官,是否構成猥褻侵犯。辯方認為被告與X需有接觸,鑑於二人關係,X亦無感到害怕。
被告稱醉酒 否認展示下體
據庭上證供,被告2021年由副學士升讀港大,現為四年級生。控方案情指當日凌晨,酒會完結後只餘被告、X和一名正睡茠漕k組員在房內,被告不似喝醉。X收拾時感覺有硬物碰撞她臀部一下,後意識到是被告下體,被告一度與男組員離開,及後獨自折返房間,更要求X幫他「解決」,暗示性交,稱「如果我抽浀n大呢?」X質問被告「你當我係咩?」被告反而從褲子內掏出下體。被告自辯時否認曾掏出陽具和以下體摩擦X。
【案件編號:ESCC 241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