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衝撞「館長」台中健身館 男子涉殺人未遂收押

[2024.06.14] 發表
網紅「館長」陳之漢在台中經營的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12日晚間遭林姓男子駕駛小貨車衝撞,大門受損、玻璃碎裂,警方獲報立即到場處理。(中央社)

【明報專訊】網紅「館長」陳之漢在台中經營的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12日晚遭林姓男子駕駛小貨車衝撞大門,警方將林男依殺人未遂等罪嫌送辦;檢方昨日複訊後認定有公眾危害,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陳之漢在新北市出席活動時接受媒體聯訪表示,事件發生時還好無人在門口,否則強力撞擊勢必造成傷亡,不能只單以毀損罪嫌看待。

台中地方法院昨日表示,經法官召開羈押庭審理後,認定林男涉嫌殺人未遂等罪嫌重大,且有羈押原因與必要,當庭裁定收押。

台中警方12日晚間7時41分接獲民眾報案指稱,北屯區崇德二路二段「成吉思汗」健身館遭小貨車衝撞,造成大門碎裂;警方到場後,發現健身館大門遭藍色小貨車衝撞,地面玻璃散落一地,將車上2名男子帶回警局調查。

檢警查出,車輛為坐在副駕的許姓男子當日於西屯區承租,因從事回收工作,所以固定時間都會租車,案發前車輛停在館外,林男突然開車衝撞健身館。檢警指,據健身館提供資料,林男曾於今年5月底前往健身館應徵健身教練工作遭拒,他供稱加上近期情緒不穩,才一時失控開車衝撞;警方訊後,將林男依毀損、恐嚇及館方所提出的殺人未遂告訴等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13日下午複訊後,認定林男駕駛小貨車衝撞健身館,雖未造成人員傷亡,但案發現場為公眾出入場所,得以預見行為足生公眾危害,涉殺人未遂、毀損罪嫌重大,且有羈押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但未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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