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橋測磚造假案 嘉科時任營運總監囚兩年半
【明報專訊】7年前被揭發的港珠澳大橋石屎磚壓力測試結果造假案,廉政公署共起訴21人,最後一案的判刑昨於西九龍法院(暫代區院)完成。涉案承判商嘉科工程顧問有限公司(嘉科)兩時任總監涉隱瞞事件,被控串謀欺詐土木工程拓展處逾197萬元,受審後一人罪脫,一人被裁定交替的欺詐罪成,判囚兩年半。法官嚴舜儀指事件損害公眾對港珠澳大橋工程的信心,更影響香港及大中華區建築工程業的聲譽。
罪成被告梁永強(67歲,圖)為嘉科時任營運總監,罪脫被告Leslie Harry Swann(71歲)為嘉科時任部門總監。
辯方質疑檢控延誤
官:涉大量調查 無不合理
辯方資深大律師陳政龍求情稱,梁永強對工程界貢獻良多,曾於香港工程師學會及城市大學任教,積極培育新一代工程師。陳續稱,被告在事件中並無獲取個人利益,而案件由2017年展開拘捕至今歷經7年,出現檢控延誤的情G,其間被告患上嚴重抑鬱症,亦因前列腺癌及髖關節問題兩度做手術,望法庭能從輕發落,判處緩刑。
嚴官認為案件牽涉大量調查,並無不合理延誤。判刑強調被告有披露的責任,但他明知石屎磚會用於大橋工程,仍知情不報,即使辯稱聽取法律意見及上司指示而無披露造假事件,亦不能改變事件的本質。嚴官以監禁3年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在工程及教育界的貢獻,以及被告病情,酌情減刑6個月,判囚兩年半,並蚚g教為被告提供所需藥物及心理治療。
官指被告有披露責任
考量貢獻病情減刑半年
港珠澳大橋於2009年動工,所有建築材料都必須在小蠔灣工務區域試驗所(試驗所)作合規格測試,而嘉科則獲土拓署外判管理及營運試驗所。2016年7月,有人告發混凝土磚測試報告有異,轉交廉署調查。
廉署於2017年拘捕21名涉案承判商人員,並於同年起訴其中19名時任實驗室技術員;18人被控串謀詐騙,1人被控使用虛假文書罪。當中7人認罪,12人受審後被裁定罪名成立,分別判囚8至32個月不等。廉署再於2021年起訴本案兩名被告。事發後,土拓署耗費逾5800萬元覆檢所有嘉科負責的混凝土磚測試紀錄,以釋除公眾疑慮。
【案件編號:DCCC 106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