籲張柏芝別再執迷不悟 前經理人余毓興稱有錄音證據
【明報專訊】張柏芝與前經理人余毓興的合約糾紛未解決,2020年張柏芝遭前經理人及經理人公司入稟高等法院控告她違約及追討片酬,索償至少1276萬元。余毓興日前推出歌曲《以犬之名》訴心聲,疑暗示張柏芝的不是,並接受傳媒訪問翻舊帳。
張柏芝工作室前日於微博發表4點聲明反擊。聲明中提及2011年開始,唯一的經理人公司已在2013年8月清盤,余毓興亦已退出該公司,有關訴訟正於香港進行。2014年余毓興偽造公章以張柏芝經紀人名義擅自對外簽約;余毓興是次行為嚴重侵犯張柏芝的名譽權,要求對方賠償損失及公開道歉。。
余強調絕冇假話 準備迎戰
昨日余毓興在抖音以逾7分鐘的短片與千字文回應張柏芝的聲明,他說:「我余毓興從6月1號起到未來的日子堙A如果你非要逼我被迫站出來跟你迎戰對質,我無比歡迎,而我所接受媒體採訪時所說的每一句話,絕對都是真實的,所以我也願意為我所說的每一句話去負責,也義無反顧地去承擔所有的法律行為。」
余毓興重申聲明指張柏芝2011年7月10日簽訂全球獨家經理人合約為期8年,雙方達成共識,2014年7月11日以公司(AEG Entertainment limited)重新簽訂補充合約。他列出日期與出席人士,並有錄音的音檔,記錄在案,已作為呈堂證供,稱張柏芝工作室的聲明與事實不符。
仁至義盡 勸回頭是岸
對於被指偽造公章,余毓興稱虛假不實,透露自雙方2011年簽約起,有關張柏芝的所有工作的簽約事宜都是由他或他授權的不同公司簽署,工作內容得到張柏芝最後確認,每筆收入皆匯入張柏芝指定帳號。
余毓興又提到由簽約日起至今(6月3日),從未收過張柏芝向法院入稟控告他或公司的官司訴訟,唯一一宗是他與公司2020年入稟法院,控告張柏芝違約及追討簽約訂金和賠償的案件。
余毓興公開呼籲張柏芝回頭是岸,稱對方行為嚴重傷害了他,但只要真心悔過,是可以原諒她的。他稱在過去13年沒有向媒體說張柏芝的壞話,「張柏芝我對你已是仁至義盡了!請你別再執迷不悟,自毀前程,這是我對你所表達的最後善意和提醒」。余毓興昨午發聲明後,截稿前張柏芝工作室暫未有回應。
娛樂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