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類違例泊車罰款8月提高 最多增2倍
多市通過動議秋季報告研再加
【明報專訊】省多倫多市議會前天(17日)以20票對1票﹐壓倒性通過市議員麥凱爾維(Jennifer McKelvie)的動議﹐提高125類違例泊車的罰款﹐並於8月1日生效。
125種違規泊車罰款分為36種最嚴重的違規行為和89種不太嚴重的違規行為。嚴重違規行為包括阻塞單車徑或行人路。例如阻塞單車徑的罰款會由現在的150元增至200元﹔阻塞行人路則由現在的60元增至200元。
在交通高峰期將車停在禁用車道上的罰款﹐將從150元增至190元,高於市府工作人員最初提議的175元。
然而,89種不嚴重的違規行為﹐罰款增幅則低於市府工作人員原先的提議。例如停車未付款或停車時間過長﹐罰款將由30元升至50元,而不是最初建議的75元。
此外﹐市議會亦投票支持市議員馬特洛(Josh Matlow)的動議,要求工作人員呈交秋季報告,研究進一步提高罰款金額,因為市內面臨嚴重的交通擁堵問題。
在2019年,多市在交通高峰期開出超過6.7萬張罰單,在2023年大約為7.46萬張。
市議員伯恩賽德(Jon Burnside)質疑大多數市民是否知道交通違規罰款的金額,以及在不改變執法情況下﹐提高罰款是否湊效。
工作人員則表示,市府計劃展開教育宣傳活動,讓司機知道罰款額提高,以及市府邁向增加自動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