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赴台升學返港認暴動囚26月
【明報專訊】2019年6月12日金鐘反修例示威爆發警民衝突,案發時23歲男子被捕後赴台灣完成學業,前年返港,被控以暴動罪,昨在區院認罪。法官李慶年指被告蓄意留守,壯大聲勢,沒主動衝擊警方防線,考慮到他背景良好及曾獲撤回保釋再被捕,構成延誤折騰而下調3個月刑期,並就認罪減刑三分一,判囚26個月。判刑後,李官稱被告仍然年輕,「有呢個勇氣(認罪)為你帶襄好齔痕G」。
任職室內設計師的被告梁智堅(現年28歲)無案底,讀至大學。辯方庭上求情指,被告於案發年尾向警方表示不欲保釋,案件主管得悉他將到台灣讀書後退還保釋金,再度被控令他「粉碎希望」。辯方力陳他本性善良、深表悔意,而他再被起訴造成很大打擊。
李官引述求情稱,被告父親早歿、母親患情緒病。被告積極面對案件,為家人積穀防饑。案發約半小時間,被告被動攔阻或推撞,而非主動衝擊。李官判刑指出,暴動是預先計劃,示威者有備而來,最高峰有過千人,當中有人向警員擲物,規模頗大而持續;但被告沒使用汽油彈等,認為本案嚴重程度為低至中。
官稱雖懷改變社會理念
違法方式表達害人害己
李官又稱,反修例風波引發連串暴亂,很多非法集結或暴動參與者都是年輕人,包括本案被告。雖然他們懷荍幭靰懋|的理念,但以違法方式表達是害人害己。不少人被煽動犯案,甚至不知即使沒親自作出暴力行為,但蓄意到場鼓勵暴動都是有罪,而且罪責非輕。
案情指,當日早上8時半起有示威者佔據夏t道。下午5時許被告走到示威者前排,身穿迷彩衫、戴口罩及手套,頸上掛有毛巾,一度戴起頭盔,又持手機朝向警方。警方推進時被告仍站在原地並推撞警員。
【案件編號:DCCC 633/23】
(反修例風暴)